请问结婚前4个月怀孕的办理准生证需要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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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8-19 03:26:38
>>>>>>>>提问今天在福州福清市某街道计生办准备办理准生证的时候,办事员叫我们罚款,理由是结婚前4个月怀孕的,我觉的不明白?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说明需要罚款.
休 闲 居 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不需要啊
第一阶段:
持户口本(最好是夫妻双方的,如果户口不在一起最好持女方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公司的初婚初育证明(无工作单位由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塘沽计生服务站开具的尿检证明(车站北路珠江小区北侧),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办理居住证明。
第二阶段:
持户口本(最好是夫妻双方的,如果户口不在一起最好持女方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公司的初婚初育证明(无工作单位由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塘沽计生服务站开具的尿检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生育服务证)。
第三阶段:
怀孕10周内,拿到《妊娠诊断证明》10日内到社险(向阳市场后史家庄立交桥下),职工个人到社险填《天津市生育保险妊娠登记表》登2,第一联;社险打印登2第二、三联;将第三联交本人。
所需文件:
1、《医疗保险手册》及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盖生育章);
3、《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计划生育手术妊娠不需提供);
4、委托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可以把多证件复印到一张纸上,使用A4纸复印、粘贴。)进行妊娠登记。
初步来说,大功告捷!
住院后3天内到社险进行住院登记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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