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跌打丸对胎儿是否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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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8-19 0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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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怀孕,我服用过中华跌打丸(孕妇忌服)两粒,这对胎儿的发育会造成什么影响吗?
>>>>>>>>休闲养生网回答:一。哪些因素导致胎儿畸形
在整个怀孕过程中,胎儿都可能会受到畸胎原的影响,怀孕的前三个月,畸胎原此时最容易造成胎儿异常。(1)药物:目前已知约有2%到3%的先天性畸形是由药物所引起的,容易引起畸形的药物包括男性荷尔蒙、酒精、某些抗生素(如四环霉素)、抗凝血剂、抗癌药物、镇定剂等。(2)化学物质的污染:例如铅、汞等,均是常见的畸胎原,易导致胎儿生长迟滞,神经系统及智力上的障碍。这种污染常见于工业废水污染河川,要远离这些污染。(3)放射性物质是另一种畸胎原,一般的胸部X光照射,并不足以引起胎儿畸形,但累积的剂量越多,或照射的部位越靠近子宫的话,畸形的危险性越高。(4)咖啡或茶所含的咖啡因及电脑显示器的辐射量,是否会造成畸形,目前均尚未被证实。
二。孕妇用药与胎儿畸形的关系
一般来说,受精卵形成后的最初2周,医学上称为“胚囊期”,此期主要是细胞处于分裂和增殖期。在此期间受到毒性物质如药物的影响,往往引起胚囊的死亡,导致流产。从怀孕后4周(从末次月经的第一天算起),胚胎开始进入器官分化形成阶段,至怀孕第12周,胚胎的器官分化基本完成,如在此期间药物以及不良环境因素等往往可造成胎儿的畸形。怀孕12周以后,受药物或其他不良因素的影响,主要是引起胎儿生理功能的异常。此外,怀孕期间使用药物的剂量和用药持续的时间亦是影响胎儿的重要因素。具体如下:
l、妊娠早期。用药不当可阻止胚胎发育。怀孕2~4个月是胎儿心脏发生、发育的最关键时期,此期胎儿的胎盘已经形成,药物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体,引起胎儿脏器发育畸形功能异常,重者可引起胎儿宫内死亡。
2、妊娠中晚期。由于胎儿大部分脏器已经发育定型,即使用药不当也不致引起畸形,但可导致其脏器的功能障碍。这是因为虽然胎儿脏器已分化定型,但功能尚不健全,胎儿肝脏缺乏解毒的酶,使其对各种药物的解毒功能不足,胎儿的血脑屏障渗透性强,许多药物易在脑内积聚。而且胎儿的肾脏滤过功能低下,药物排泄缓慢。使药物在体内长时间蓄积;导致脏器功能不全,如耳聋、感觉迟钝等。
常用药物对胎儿损害如下 :常用的消炎药中,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可导致胎儿听力障碍,红霉素损坏胎儿的肝脏功能,四环素不仅影响胎儿的肝脏功能,还可抑制骨骼发育及牙釉质发育不良,磺氨类药物可导致胎儿黄疸、血小板减少,氯霉素可使胎儿白细胞下降,产生灰婴综合症。解热止痛药中阿斯匹林、水杨酸可引起胎儿骨骼异常,血小板和凝血因子缺乏,黄疸等,妊娠期间大量应用镇静剂苯巴比妥、眠尔通、安定等可使胎儿发育迟缓;扑尔敏、苯海拉明使胎儿肢体短缺;激素类药物如雌激素,黄体酮、睾丸酮等可引起生殖器官畸形。孕妇如患高血压需降压药时应选用肼苯达嗪等不影响胎盘血液灌流的药物,利血平等可抑制胎儿发育,应禁用。孕妇便泌可用缓泻剂,禁用番泻叶、大黄等烈性泻药,以免导致流产或早产。有些烈性中药加水媛、斑螫等应忌用。总之,妊娠期间要少用或不用药,任何药物的应用,应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掌握.合理使用,切勿滥用,以防给母子带来危害.
医学上根据药物对胎儿的毒性作用,将其具体分成5大类(A、B、C、D、E)。
其中A类和B类药物,对胎儿未见有明显的的致畸和毒性作用,属于这类的药物有维生素B族、维生素C、叶酸、维生素E、一些常用的抗生素如青霉素类、先锋霉素类、红霉素类药膏等、以及对乙酰氨基酚类的退热药如“百服宁”、泰诺林等等。
C类药物,经动物实验证实对胎儿有一定的致畸作用,但在人类因为无对照试验,在怀孕期间应该谨慎使用的,属于这类的药物有很多,如雷米封、利福平、庆大霉素、心律平以及阿斯匹林等等 。
D类和X类药物,在动物实验和人类均有明确的致畸作用,这类药物尤其是X类药物,在怀孕期间应绝对忌用,属于这类药物的有抗肿瘤药、性激素类药物或避孕药、以及某些抗生素如四环素、链霉素、卡那霉素等。
当然,药物对胎儿的致畸或毒性作用,除了药物本身的毒性作用外,还与用药时的怀孕天数和用药的剂量及持续用药的时间有关。
孕妇用药对胎儿有影响,所以有些人对医生开的药一概不用,而有些病不及时治疗会加速对孕妇身体的危害,继而影响胎儿。因此孕妇用药需慎重也不可避免,需注意以下八个原则。
1、任何药物的应用均在医生、药师的指导下服用。
2、能少用的药物绝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则不要用。
3、必须用药时,则尽可能选
用对胎儿无损害或影响小的药物;如因治疗需要而必须较长期应用某种可致畸的药物,则应终止妊娠。
4、切忌自己滥用药物或听信“偏方、秘方”,以防发生意外。
5、避免应用广告药品或不了解的新药。
6、根据治疗效果,尽量缩短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
7、服用药物时,注意包装上的“孕妇慎用、忌用、禁用”字样。
8、孕妇误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药物后,应找医生根据自己的妊娠时间、用药量及用药时间长短,结合自己的年龄及胎次等问题综合考虑是否要终止妊娠。
三。孕妇使用外用药注意事项
如今,随着医药知识的普及,女性们都知道,在妊娠哺乳期用药要特别注意,然而对于外用药物的使用,有些人却不那么留意。
有关资料表明,妇女在妊娠期对外用药也应慎用,因为一些外用药能透皮被吸收进血液,引起胎儿或乳儿中毒,造成胎儿或婴幼儿神经系统器官的损害,一般需慎用的外用药有:
1.杀癣净:其成分是克霉唑,多用于皮肤粘膜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等,动物实验发现它不仅有致胚胎毒性作用,哺乳期妇女外用,其药物成分还可以分泌入乳汁,虽然临床上未见明显不良反应和畸变报道,但为了健康生育,此药应该慎用。
达克宁霜:含硝酸咪康唑。一般均有局部刺激,如果皮肤局部较为敏感,易发生接触性皮炎,或者因局部刺激发生灼感、红斑、脱皮起疱等。用药时如出现上述反应,应及时停用,以免皮损加重或发生感染。
2.百多邦软膏(莫匹罗星):是一种抗生素外用软膏,在皮肤感染方面应用较广泛。但有不少专家认为,妊娠期最好不要使用该药。因为此膏中的聚乙二醇会被全身吸收且蓄积,可能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
3.阿昔洛韦软膏:属抗病毒外用药。抗病毒药物一般是抑制病毒DNA(核糖核酸)的复制,但同时对人体细胞的DNA聚合酶也有抑制作用,从而影响人体DNA的复制。所以,妊娠期在使用各种抗病毒外用药时应慎重。
4.皮质醇类药:应用于皮肤病较多。这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如治荨麻疹、湿疹、药疹、接触性皮炎等。但是,妊娠期妇女大面积使用或长时期外用时,可造成婴儿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并能通过透皮吸收,小剂量分布到乳汁中。此外,这类药还可造成妇女闭经、月经紊乱,故欲生育妇女最好不用。
总之,在孕期、哺乳期的妇女无论是使用口服药物,还是外用药物都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才能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四。中草药对孕妇并非绝对安全
自从发生“反应停”致畸胎儿以来,人们又陆续发现不少西药对胎儿有不良作用。因此,许多孕妇服用西药很谨慎,却认为服用中草药很安全。事实并非如此,近几年的优生遗传研究证实,部分中草药对孕妇及胎儿有不良影响。如中草药中的红花、枳实、蒲黄、麝香、当时等,具有兴奋子宫的作用,易导致宫内胎儿缺血缺氧,致使胎儿发育不良和畸形,甚至引起流产、早产和死胎。大黄、芒硝、大戟、商陆、巴豆、芫花、牵牛子、甘遂等中草药,可通过刺激肠道,反射性引起子宫强烈收缩,百导致流产、早产。 有些中草药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毒性,如斑蝥、生南星、附子、乌头、一枝蒿、川椒、蜈蚣、甘遂、芫花、朱砂、雄黄、大戟、商陆、巴豆等,它们所含的各种生物碱及化学成分十分复杂,有的可直接或间接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尤其是怀孕的最初3个月内,除慎用西药外,中草药亦慎用,以免造成畸胎。中药雄黄肯定有致畸胎儿作用,孕妇应绝对禁忌内服。朱砂含有可渗性汞盐(即水银),可在孕妇体内蓄积,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耳聋、斜视、智力低下等。
需引起孕妇重视的是,许多有毒副作用的中草药,常以配方形式出现在中成药之中。所以对含上述中草药的中成药须警惕,对注明有孕妇禁用、慎用的中成药,应避免服用。当然,孕妇患病也应及时治疗,勿讳疾忌医。更何况在数千种中草药中,有不良作用的毕竟是极少数。但在就诊时应向医生说明自己已怀孕,请医生权衡利弊,尽量选择安全无副作用的药物。
五。孕妇禁忌及慎用中药分类
1.禁忌药:巴豆、牵牛子、斑蟊、铅粉、水银、大戟、麝香、土牛膝、蜈蚣等。
2.慎用药:附子、刘寄奴、马鞭草、穿山甲、雄黄、硼沙等。
不能单独使用的药:当归尾、红花、郁金、枳实、槟榔、厚朴、牛黄、木通、滑石等。
3.禁忌中成药:牛黄解毒丸、大活络丹、小活络丹、至宝丹、六神丸、跌打丸、舒筋活络丹、苏合香丸、牛黄清心丸、紫血丹、黑锡丹、开胸顺气丸、复方当归注射液、风湿跌打酒、十滴水、小金丹、玉真散、失笑散等。
4.慎用中成药:霍香正气丸、防风通圣丸、上清丸、蛇胆陈皮末等。
由此可见,孕期服用中药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应用,切不可乱用,否则将导致危害。
六。孕妇用药要注意给药途径
妇女在妊娠期由于特定的生理变化,对不同剂型药物的吸收可发生改变。口服剂:口服是孕妇最常用的用药方法。怀孕时,由于消化液的分泌量减少和胃肠蠕动功能的减退,使胃排空时间从正常时的50分钟延长到80~130分钟,通过小肠的时间也延长,导致药物的血浓度高峰值时间推迟,而小肠吸收药物的量却有所增加。肌肉注射剂:肌肉注射药物较口服药物吸收快而完全,但怀孕时由于下肢血液循环减慢,延缓了对药物的吸收。雾化吸入剂:药物雾化吸入常用于治疗肺部疾患。妊娠期由于心输出量及每分钟呼吸量分别增加40%及50%,所以对喷雾剂的吸收量大大增加。外用剂:外用的药物有涂搽、洗涤、滴入、含漱等药剂,妊娠时因皮肤、粘膜的血液供应增加,吸收速度会加快,吸收量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因此,孕妇用药时不仅要注意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还应根据给药途径的不同而适当增减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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