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现两种假狂犬病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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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8-22 08:29:08
均为人用疫苗江西省卫生厅昨(11日)发紧急清查“通缉令”
江西省药品市场发现两种假人用狂犬病疫苗,发现后应立即查封。11日,省卫生厅发出紧急“通缉令”,在全省急查标示为河南普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肾细胞)”和标示为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两种假药。
据介绍,日前,吉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标示生产单位为河南普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标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S20000044,规格为1ml(≥2.2μ)/支,标示生产批号为20060404、20060604、20060704、20051004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肾细胞)”和标示生产单位为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标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S19990048,规格为1ml/支×5支/人份,标示生产批号为20060517-5的“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为假药。
因此,卫生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紧急清查这两种假药,在对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检查时,一旦发现上述药品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同时通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另据介绍,人被带有狂犬病毒的动物抓伤、咬伤之后,如果不及时去防疫部门打防疫针,就可能出现生命危险。打了假疫苗非但不能救治病人,还可能使其错过治疗时机而造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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