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用维生素A不可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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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9-04 15:14:27
维生素A和大家熟悉的胡萝卜素一样属于脂溶性维生素,在胡萝卜、甘薯及黄玉米中的含量较多,乳及乳制品、动物肝、肾及蛋中亦含较丰富的维生素A,在深绿色蔬菜、倭瓜、花茎甘蓝、杏、南瓜及蕃茄中也含有。因此,临床上维生素A缺乏症并不多见。但由于维生素A具有多种生理功能,对视力、生长、上皮组织及骨的发育、精子的生成和胎儿的发育都是必需的,而且孕妇的维生素A需要量较非孕妇增加25%,妊娠早期母血中维生素A浓度下降,晚期上升,临产时降低,产后又重新上升,所以适当补充维生素A在孕妇是必要的。
但也不能用量过大,因为维生素A及胡萝卜素都能够顺利地通过胎盘屏障,大量应用维生素A不仅对母体不利,也会影响到胎儿的生长发育。成人中毒剂量是一次服用150万国际单位。维生素A急性中毒症状包括倦睡、头痛、呕吐、视乳头水肿等,婴幼儿则有前囟膨出。慢性维生素A过多表现为皮肤干燥、粗糙、脱发、唇干裂、皮肤瘙痒;其他表现有口舌疼痛、杵状指、骨质肥厚、眼球震颤、指甲易碎、高钙血症、肝脾肿大、颅内压升高或低热等。
孕妇在妊娠早期大量使用维生素A对胎儿也有影响。动物实验证明,在怀孕5~20天之间过量使用维生素A,胚胎也就按照无脑、眼缺陷、腭裂、脊柱裂、肢体缺陷的顺序依次出现畸形。孕妇大量服用可致胎儿泌尿道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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