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关系自己的.来者随便答,勿要胡说,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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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0-19 20:45:48
>>>>>>>>提问我今年17周岁,生日才过,其实只是户口本生日.真实生日都没过,实际16周岁.
我厌烦家里的教育,不是我叛逆,不是我任性,我思想比较成熟.
我趁家人熟睡,从家中拿走3000,还有一个手机和银行卡2张.
银行卡里取出1400一共3500左右.
并且在我母亲的包中留有字条
内容如下:
妈,
什么都不想多说了,我要离开这个城市,
不用找我,也不用猜我去哪,谁也不知道我在哪.
包中的钱我先借走了,在我十八周岁的时候我一定原封不动
一毛不少的全还给你.
XXX.
我偷拿家里钱并不是因为我贪玩或者缺钱花.
我有我自己的想法,
我打算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自己独立.
找个工作,从基层做起.
但是路费和第一个月的生活费我无法自足.
我拿钱为了有保障.
我知道我这样违法了,
想请问,我这样算是犯罪吗?
如果犯罪了,抓到会判多少?(不用想我家里人不会把我告上去.一定会告,他们不是人![没有过激想法])
在此感谢大家的回答.分数有限,已尽全数.
休 闲居 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如果父母爱你那你就做错了,如果不爱你你就没错。但这是不犯法。
其实也不是天下的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不要以为大人为自己的孩子做的全都对,不要以为大人就没有心理和精神上的病,就算不是故意也会造成孩子心理压力,如果你能百分百确定父母不爱你,你就不要回去,因为他们也许是因为面子和金钱问题来找你。试问一下你是不是亲生。
如果你不确定请不要刺伤自己让别人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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