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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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0-24 15:55:09
为了母婴健康、减少疾病,确保您的整个妊娠及分娩顺利,南湖街道办事处妇幼保健科望各位孕妇与我们通力合作,做到以下几点:
1、 经确诊妊娠后,怀孕三个月内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准生证到办事处办理母子保健手册。
2、 怀孕三个月,持母子保健手册到医院产科门诊进行产前检查,孕期体检不得少于九次。
3、 家住南湖的孕妇在其它医院分娩回来后,若医院不进行产后访视,请在10天内到南湖办事处与妇幼保健科联系。(产后访视不得少于三次)
4、 产后42-56天,请您带小孩一道去医院进行妇保和儿保检查,然后凭母册到办事处领取押金。
5、 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产后42天检查,如有不按规定完成者,将在押金中扣除,做为罚金。
6、 产后三个月内到办事处领取押金,过期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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