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孕体温测量~帮忙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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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0-24 15:57:14
>>>>>>>>提问现准备怀孕~采用了体温测量法.
一大清早测量的体温(未活动,未讲话,未进饮食或大小便之前测量的)为36.3度 然后起床方便再睡觉(睡大概有4个小时左右)近中午11点再测量的体温为37度 为什么同一天2个时段会差那么多?这属于什么情况啊?哪个温度才是正确的?哪位能帮忙分析下~谢谢~
>>>>>>>>休闲养生网回答:
女性怀孕之后,黄体生成素升高,刺激了体温中枢,使体温维持在高温水平。高温并非发烧的体温,是指体温在36.9℃-37.2℃之间,这种高温期,如果持续21天以上,而且无其他异常反应,月经也不来潮,甚至出现早期的妊娠反应,一般可以认定是妊娠的表现。
在怀孕之后,体温一直是稳定的,高低没有大的悬殊。如果有变化,也仅仅是36.9℃--37.2℃的变化,不会超过这个范围。如果体温忽然高又忽然低,常常提示黄体功能不足。
休 闲 居 编 辑
出现这样的变化,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有习惯性流产的患者,更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流产的发生。对于这种情况,一般可以注射黄体酮,或者使用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或者具有补充黄体功能的女性宝胶囊等,但这些药物必须在大夫的指导下使用。
关于计算预产期,一般来说是从最后一次月经来潮日作为妊娠的第一天起算,计280天(即40周)为预产期。推算预产期的方法,是用末次月经的第一天的月份和日期,把月份加9(或减3),日期加7,就得出预产期的月份和日期,例如:末次月经是1984年2月5日,则预产期为1984年11月12日。预产期仅仅是计算上的日期,并不是每个孩子都在预产期那天出生。
来源:中国优生优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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