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孩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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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0-18 16:40:13
>>>>>>>>提问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Article=654818&strItem=no04&flag=1&idWriter=0&key=0休闲 居 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非常同情您的遭遇.
医院的治疗过程没有什么问题,他们是按照规则办事,化验,检查,有烧退烧,化验结果无异常,就等于孩子没什么病,但你孩子显然很危急----可你无法在法院上告倒他们,他们是按照医疗规则办事,假如他们证明他们的治疗和检查方法没错,那你就只有认输.卫生系统公布的医疗事故其实是非常非常少的一部分,即使美国这么发达的国家,也承认每年死于药源性中毒的患者有数十万例子,中国只是缺乏一个客观的评估机构,粗略估计,中国真正死于医生之手的患者比美丽坑多出几十倍呢.
俺也曾经有过你孩子的经历,呕吐,吃啥吐啥,头疼,肚子疼,去人民医院看,小便大便血液什么都检查遍了都没问题,只给我瓶颠茄制剂止痛,那时候我不懂医术啊,两天折腾,差点就死了,幸亏一人指点,说这是绞肠痧,在肚脐上揪一圈紫色的血斑就好了.
现在说这些已经太晚,当时只要你花几块钱买一盒保济丸就能把孩子治好;当时你只要把孩子送到某个会刮痧的人手上刮痧就没事了;当时只要在肚脐眼周围揪一圈就好了;.......有无数的办法可以立即把孩子治好,你没有选对医生.
人死,最后都会发生心肺衰竭,所以,把死因判为急性心或肺问题,是肯定正确的,对于正确的死亡诊断,你还能说什么,你还能做什么?
死在医生手上的,你去查查,有几个不是心肺衰竭的?谁又能对心肺衰竭提出多大的疑问?哪个患者不是呼吸停止心跳停止而宣告死亡?
本不想说出来,死了一个孩子已经无法挽回,不希望李医生因此而受到太大的打击,无奈那批医生实在过分,俺就指你一点好了:痧证是不能打葡萄糖的,打葡萄糖必危性命!或许上海复旦附属儿科医院并不懂这个,但有很多医生是知道的.同样的葡萄糖杀人情况,在百度里面有人曾经问过,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9546077.html?si=1
你孩子和那个学生都属于痧证,都存在误诊,并不是什么医生态度问题,判断错了,用药就会错,杀人的是人人都觉得安全的葡萄糖!
发痧不能用葡萄糖,很多医生都知道,但不是所有的医生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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