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肝病人能不能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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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0-19 14:39:43
>>>>>>>>提问如果发现了有已肝?怎么办?不去学校学习了吗?所报的专业也与规定的病情不相干,不是规定病人不能学的。自己也不想传染给别人,自己在外住?能不能帮帮忙?谢谢各位!!
>>>>>>>>休闲养生网回答:
只要你吃东西的餐具专用就没问题。但还是要积极治疗。
整个医学发展的历史就是全人类对不同疾病从不认识到认识到最终战胜的一个极其艰难的过程,相对于其他自然科学而言,医学科学更需要极大的耐心和对挫折的更大的承受能力,因为人类文明程度不断地提高要求医学科学不断地进步,毫无疑问,这种进步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是有目共睹的。
很多很多年以前,人类就发现了肝炎这种疾病,后来知道了其病因是肝炎病毒,而直到四十年前都不知道究竟有几种肝炎病毒。从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有人成功地发现并分离出乙肝病毒,到现在人类至少已经掌握了甲、乙、丙、丁、戊数种肝炎病毒的病原学及其病理学理论。到如今临床已经能够十分便捷地用一种被成为“两对半”的检测方式来准确无误地找到乙肝病毒在体内是否存在的血清学证据,存在乙肝病毒的可进一步检查来确定是病毒携带者或肝炎患者以决定需要积极治疗或暂时观察,没有感染的可行免疫预防注射。
乙型肝炎发病及病程过程具有隐匿性,且有较高可能性最后发展到肝硬化,而早期发现并实时予以干预可大大降低这种恶劣后果的发生率,于是医学界将“两对半”检查加入到常规体检的项目中来,这应该是医学科学进步的一个具体的实例,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人类的科技成果一不小心成了一些人力资源部门和老板们歧视乙肝患者的理由。其原因是他们不懂得这种疾病的传染途径,从自身利益出发而将乙肝感染者粗暴地据之于门外给后者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和生存压力。这恰恰是有良知的医生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形。
其实,在乙肝病毒感染者中间有相当一部分是需要积极治疗的,如果他们根本都不知道一点或放弃了知道病情的机会,无疑也是一种令人啼笑皆非的歧视。
例如能用法律的手段杜绝对患者的歧视而从根本上不损害被保护者的利益的话,当然是一件大好事,然而能否对所有疾病(病种)都立一个法,能否保证资方不采用“疾病”以外的理由拒聘或解聘员工显然是一个不小的难题。
医生们赞成立法保护患有疾病者的就业权。
医生们希望所有患者都能得到合理的治疗,拥有与正常人相同的健康权、生存权。
医生们不愿意看到某种对疾病的早期发现及得到合理治疗的手段被法律的形式“因噎废食”掉,也就是说支持立法保护乙肝患者不受歧视但反对立法禁止体检时做“两对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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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wsos.com/pk/article.asp?id=139
参考资料
http://hi.baidu.com/yiganzhuanjia休 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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