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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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2-05 08:41:05
>>>>>>>>提问好晕,我打了那么多字就没有了,只因县赏分不够?
现在补充问题:
1、甲方为个,改造厂房盖饭店。没有施工证,估计不是合法工程。
2、乙方为门市部老板,卖空调并负责安装。
3、装修公司为一山东个人。
事件经过:我姐夫于07年9月14日下午3点左右,在安装空调中,由于当时线路安全,导致中央空调龙骨带电,使我姐夫当场触电,另外一人轻伤。断电后抢救无效死亡。
我姐夫是与乙方口头协议去安装的,只是一个星期的活,干到第四天发生了此事故。当时没有任何的劳动手续,本人家属申请工作认定申请,乙方拒绝举证。而我方却因劳动事实不成立而没有办成。原因是在一起干活的人不愿意作证,签字。当时发案时,派出所立案调查,但现在才知不属于刑事案件,他们不作处理。作安全事故处理,请问这是属于工伤赔偿还是民事赔偿?哪一个会更有利于受害家属?
乙方以装修公司操作违规为由,说是打了那边的官司再处理我家属的事。请问我方是状告乙方还是装修公司,主体的选择有没有太大的区别?
我姐有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还有年迈的双亲,心情真的是很差。所以我请求专业人士的答复,不需要空洞的法律条文,真心希望好心人能帮我们一下,帮一下我们这些可怜的老百姓!先谢谢你了!
休 闲 居 编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这人有病`
我随便一个问题都至少是五十分`
你给五分????
还有这么多字`
你好意思`
我现在跟你留个言都可以赚一分了`
提高点分数吧`
你那个问题我看都懒得看`
这么长的字`
至少也要二十分别人才能够坚持看下去`
三十分才有可能动动脑子帮你解决问题`
嗨`
这个世界小气鬼怎么这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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