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定残??那位老兄可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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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2-23 09:20:36
>>>>>>>>提问我朋友去年因公右手食指断了一截(还剩两截),当时公司按工伤处理,因为对日常生活没什么大的影响,所以没考虑定残的问题。可今年工作不小心右手中指不小心又碰到了,当时按骨折处理,但因为有外伤,感染引发骨髓炎,截取两截(还剩一截),我想问问,这种情况够条件定残吗?几级残?赔偿金大概是多少?需要什么手续?哪位仁兄解答一下,感激涕零!!!
休 闲 居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我先说一下,2004年以后,工伤法明确规定,在工作中受伤,如果用人单位不予申报的话,伤者本人及其家属可以在1年之内自行到工伤鉴定部门申报。工伤鉴定部门都会受理。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朋友第一次受伤已经超过受理时限,可能会有点难度。
第二次受伤则一定可以申报,
1、你们需要带着原始的病例、X光片等。
2、可以证明你们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3、可以证明你朋友是在工作中受伤的证据[这是在单位不承认的情况下]
至于等级,利手[多为右手]中指截掉两节的话应该在7-8级左右,至于一次性补偿则根据当地工资水平,7级的话大概在8个月工资左右。
大概就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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