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燃欲火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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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3-03 08:33:43
在爱情的初始,我们感觉到身体的震撼、感官的炽热,加上思念与等待。接着,我们迈向了共同生活的阶段,每天能与心爱的另一半在床上相伴令人感到安心……于是我们不再需要等待、努力,也失去了惊喜。我们就这样日复一日逐渐失去了对彼此的欲望。
爱情赏味期,三年美丽的Sandrine,30岁,和男友同居三年,性欲却已像沙漠般干枯,“我对他一见钟情,不到五分钟就疯狂爱上他,一个月后就开始同居,维持了六个月的热情,然后……”她噘了噘嘴,“现在几乎变成有点勉强的感觉了。”“共同生活”与“保持激情”两者难道不能兼顾吗?早就有人说过“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感情要长久又要持续热情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研究证明,爱情所带来的头晕目眩的幸福感,只不过是一种化学作用,而这个作用最多不超过三年。而欲望的最大特质,就是喜新厌旧,偏偏长期的感情生活,会让彼此的新鲜感消失。这也是为什么“偷吃”的行为会这么普遍,毕竟天天吃一样的菜,久了,会想换换口味。
偷吃只是死巷如果妳不甘心为了枕边的那个男人这样日复一日失去了自己的性欲,投入另一个男人的怀抱,难道就是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法?或许暂时是,但是无论如何,没有人逃得了日常生活的琐碎,即使是和一个新的情人,一旦开始了性关系,就会有腻了的一天:同样的剧情一再上演,挑逗对方,相互欺骗。终究你们仍要面对同样的问题,这么做只不过从一个死巷绕到另一个死巷罢了。 当妳向外寻求点燃妳欲望的对象时,妳就忽略了和身边人重燃欲火的可能,而且,妳也破坏了伴侣之间的信任。法国哲学家Jean-Luc Marion冷静地说,“应该有人来告诉我们,不要和情人结婚。”当然,我们还是可以选择不要被击败,告诉自“性福美满”跟“对伴侣忠实”两者并不冲突……虽然,这需要一点奇迹!婚姻或同居是一种经济结构,而爱情里的性关系则是另一回事,一个女人在结婚多年之后,如果老公还是让她很满足,虽然有些不可思议,也不是不可能。如果我们能做到兼顾婚姻和性欲,那真的很棒,也值得我们努力一试。 首先,妳要有颗聪明的脑袋。在日常生活里添几分幽默和情趣,为你们的欲望“存款”,这说来容易,但是实际上并不是那么简单。Sylvie,40几岁,是个经验丰富的妈妈、女人、老婆,决定要拯救欲望。“我爱和他一起下厨、一起聊天,也爱一起上床——床是一个可以恢复一切的地方,可以温柔、可以攻击,让人平静,也让人有新发现。对我来说,日常生活可以说是一切,除了欲望的杀手……相反的,日常生活让欲望更有趣,因为妳必须花点心思,对付疲倦、小孩、烦恼等等。 当然,共同生活这么多年,我也会感觉到爱情似乎变稀薄了,每天要留住对方在身边都是一项挑战。需要用心!”怎么做?当她感觉两人之间出现疲态时,她就来“搞怪”一下:运用嫉妒的心理,让两人关系不太稳定,出现小小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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