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几个月,就可以做B超看出是男是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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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3-22 18: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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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普通市民对于医院检查仪器设备的了解程度,除了心电图、X光外,最熟悉的莫过于B超了。80年代以来,超声图像诊断技术在产科的应用范围得到空前的拓展,它对于评估胎儿结构是否异常、多胎妊娠、胎儿大小以及怀孕周期等状况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产科B超以其无痛、无创、快速三大优点而著称于世。据资料显示,在医学技术发展较快的国家和地区,妊娠期接受一次以上超声检查的孕妇超过90%以上,甚至100%。然而,近期有关产科B超的、原本让人高枕无忧的安全性受到了质疑,个别医学专家甚或提出,妊娠三个月以内,应禁止做B超。这是一个严肃的医学论题。那么,孔秋英教授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思维和行动一样敏捷,在产科B超诊断、临床与实验领域潜心研究,辛勤耕耘,接诊产妇数以万计的孔教授热情地接受访问。孔教授简明扼要地介绍说:“超声波是一种非电离辐射,它是一种物理因素,一种能量,那么也就存在一个安全剂量的问题。目前临床上的超声波有诊断超声与治疗超声之分,前者的功率比后者低100~1000倍。B超对人体或胎儿有害还是无害,关键在于超声的剂量,也叫阈值安全剂量。就是说,当产科使用的B超剂量小于这个值时,它是无害的,反之大于这个值时,则可能会产生有害的效应或损伤。就剂量而言,治疗超声对人体是有一定的损伤或影响的,而诊断B超,在正规的医院,在经过严格专业训练的医生或技师操作下,超声仪器的功率又小于10毫瓦/平方厘米,则不至于对人体或胎儿造成损害。”
休 闲 居 编 辑
孔教授歇了一口气继续说:“超声波的剂量除了与仪器的功率大小有关外,另一重要问题是辐射时间。有人提出妊娠三个月内禁止做B超,我认为一个‘禁’字说得过于绝对了。如果临床诊断需要,还是可以做B超的,否则延误诊断,对有问题的胎儿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后果将不堪设想。”孔教授举例说,有一女士怀孕三个多月,流血二十多天,医生开单做B超以了解胎儿是否存活,但她看到报纸登了“禁”做B超,便拒绝检查,继续“保胎”,最后因胎死宫内时间太长,出现凝血机制障碍,刮宫时引起大出血。这一沉重教训,值得人们深思。严格控制检查时间在B超学术领域经验丰富、造诣高深、纵横驰骋,探索近20年,拿起探头来得心应手、游刃有余的孔教授谈锋甚剑她继续解释说:“超声诊断安全性问题确实又是超声医学中的前沿基础研究课题,它关系到超声图像诊断在妇产科的正确使用与推广,关系到优生优育。超声在医学上的应用范围非常之广,为临床医生提供信息资料,既准确又方便快捷,有其独到之处。例如,胎儿畸形是摸不到的,通过B超的早期诊断、早期处理以及对监测胎儿的发育、羊水的多少、胎盘正常与否有决定性的作用,对减少围产期新生儿死亡率、对优生优育有积极的意义。目前几乎所有的医院包括大多数基层医院都拥有B超诊断仪。问题的忧虑在于,为数不少的基层医院没有掌握好超声检查的适应征,做B超过滥过乱,没有掌握好照射的时间。”孔教授郑重其事强调说:“孕妇做B超检查时间不要超过5分钟,仪器功率与持续腹部照射时间决定超声剂量。”
为了更科学、更精确地掌握与了解情况,孔教授近年来带领研究生做了精心细致的基础研究,在特定的研究对象中发现经B超照射5分钟,胎儿的角膜发生轻度水肿,绒毛的脂质过氧化反应受到轻度的影响,但这是可逆的,照射20分钟影响较大,且是不可逆的。这一研究的论文已经发表,并于1998年8月在北京召开的国际超声学术交流会上交流,获得专家的好评和肯定。中国超声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冯若教授对此研究评价说:“这一研究内容把超声安全研究推向一个新的层次,这在国际上可能还是个创举,是个新的突破。”孔教授的这一研究使产科B超检查在临床上显得“理直气壮”,那就是,早孕妇女必要时可以做B超检查,但是每次检查时间应严格控制在5分钟以内。孕妇须知积极而谨慎,严肃而认真是B超医生所应持的态度。
孔教授取出一叠临床资料和数篇科研论文,总结说,产科应用超声有其明确的指导原则,这是对行内人士的要求,也可让读者了解一下,变成“孕妇须知”,使大家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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