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怀孕才刚满2个月,妊娠反应就差不多消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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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4-03 15:18:04
>>>>>>>>提问在刚怀孕有10多天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有呕吐、反胃的现象,只能吃白稀饭和酸的东西,一点甜的东西都不能碰,昨天已经怀孕有61天了,好像那种反应基本上就消失了,只有一点点恶心而已,忍忍就没事,能吃一点其他的青菜,请问这种现象正常吗?
>>>>>>>>休闲养生网回答:
妊娠早期,大约停经6周左右,约有半数以上妇女会感到头晕、乏力、倦怠嗜睡,并且食欲减退。有些人可能出现恶心呕吐。其症状多在清晨或胃内空虚时发生,不能闻油腻味或其它异味,否则呕吐立即发作,这些都是生理性妊娠反应,一般在妊娠3个月后自然消失。
妊娠期间出现的以上反应,一般不会影响健康,不需要治疗。但也有少数孕妇恶心持续时间较长,呕吐频繁,甚至呕吐物内混有胆汁或血液,引起脱水及电解质紊乱。此时妊娠反应发展为病态。由于长时间处于饥饿状态,机体动用脂肪组织供给能量,导致脂肪代谢中间产物——酮体的积聚,引起代谢性酸中毒,患者将出现明显消瘦、口渴、皮肤及口腔粘膜干燥、尿量减少,尿中出现酮体。如果病势继续发展,将发生肝、肾功能损害而表现为黄疸、血转氨酶升高,血尿素氮及肌酥增高,尿量更减少,甚至出现无尿,并出现蛋白尿和管型尿。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孕妇应及早去医院,进行调整治疗,及时补充液体和营养,才不会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临床也有个别孕妇自妊娠4周后即出现恶心呕吐,直至妊娠晚期。这类孕妇只要症状不严重,未影响体内代谢,而且症状随着妊娠月份增大而减轻者,可以无需治疗。
休 闲 居 编 辑
一般怀孕都有以下反应:1、停 经:一个平时月经周期有规律的健康育龄妇女,在没有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的情况下,有过性生活,如果这次月经没有按时来,月经过期10日或10日以上,就很有可能是怀孕了。若停经已达8周,妊娠的可能性更大。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已婚妇女,或曾经有过性生活的育龄妇女,可能妊娠的最早、最重要的症状是停经,但停经不一定就是怀孕,应予以鉴别。哺乳期妇女虽未恢复月经,但仍可能再次怀孕,尤应注意。也有一些人该来月经时也会有少量出血,但比一般量少,色淡,时间短,有时被误认为是月经,这时就要注意是否伴有下列症状,以进一步确定妊娠的可能性。2、早孕反应:约半数妇女在妊娠早期(停经6周左右),会出现头昏、乏力、嗜睡、食欲不振,喜吃酸性食物、厌油腻、恶心、晨起呕吐等反应,医学上称之为早孕反应。3、尿 频:妊娠早期出现尿频,是由于增大的子宫在盆腔内压迫膀胱所致。大约在妊娠12周以后,子宫体进入腹腔不再压迫膀胱时,尿频症状会自然消失。但到晚期胎头下降仅有可能发生尿频。4、乳房增大:自妊娠第8周起,受增多的雌激素和孕激素影响,乳腺腺泡及乳腺小叶增生发育,使乳房逐渐增大。孕妇会感到乳房胀痛及乳头疼痛,初孕妇更为明显。哺乳期妇女一旦再次怀孕,乳汁分泌会明显减少。仔细检查还会发现乳头及周围乳晕增大着色加深,并有结节出现。5、嗅觉变化:厌恶某些气味,甚至不可忍受。6、基础体温升高:基础体温可以反映安静状态下身体能量代谢的情况。育龄妇女的基础体温与卵巢激素的周期变化有关。排卵后,体温会升高0.3-0.5℃,直至月经前1-2天或月经第一天。如果基础体温上升后,月经到期未来,而基础体温持续不降,达16天之久,则受孕可能性较大。如持续3个月,基本可以肯定是怀孕了,但需要排除其他可使体温升高的因素,如全身感染性疾病、感冒等等。如果出现上述症状,是怀孕的征兆,应及时到医院确诊,避免误诊误治,避免乱服药物,以确保身体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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