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我是不是得了爱滋病,有懂的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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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4-06 15:01:54
>>>>>>>>提问那天跟朋友出去喝酒.
之后我们去酒店开房,
朋友给我叫了服务员(小姐)./
我无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
与其发生关系.
过后三天,我出现发热,咽喉痛,关节痛.无力的症状.
请问我是不是得了.爱滋啦.
休 闲 居 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不是艾滋病。潜伏期长短不一,半年到12年不等,少数可达20年以上。艾滋病病毒在人体内的潜伏期平均为6年。
在发展成艾滋病病人以前外表看上去正常,他们可以没有任何症状地生活和工作很多年。
一般初期的开始症状象伤风、流感、全身疲劳无力、食欲减退、发热、体重减轻、随着病情的加重,症状日见增多,如皮肤、粘肤出现白色念球菌感染,单纯疱疹、带状疱疹、紫斑、血肿、血疱、滞血斑、皮肤容易损伤,伤后出血不止等;以后渐渐侵犯内脏器官,不断出现原因不明的持续性发热,可长达3-4个月;还可出现咳嗽、气短、持续性腹泻
便血、肝脾肿大、并发恶性肿瘤、呼吸困难等。由于症状复杂多变,每个患者并非上述所有症状全都出现。一般常见一、二种以上的症状。
你的这种情况可以考虑为感染性病,当然不排除其他普通疾病的可能。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是艾滋病。以后可要洁身自好,你那个朋友不见得值得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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