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妈胸部长了一个瘤(粉瘤),在她们厂矿医院做了两次手术后,仍感觉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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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5-28 18:59:35
>>>>>>>>提问后在市第一医院检查结果,瘤还在原来的位子,请问这种情况是属于医疗事故,还是属于医疗过错?如果让厂矿医院承担责任或赔偿问题,我们需要做哪些事情?谢谢。
休 闲 居 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医疗事故,让厂矿医院承担责任或赔偿问题,首先去质询法律顾问。看你这种
情况,是有得打的,不过你们先可以要求医院赔偿,不行再去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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