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做完骨盆手术以后脚就不能动,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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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7-07 09:32:51
>>>>>>>>提问我父亲是1个月前做的骨盆骨折手术,术后脚就不能动了,医生说是手术的时候碰到了神经造成的,休息一段时间就会好,现在是:
1,我父亲是车祸进的医院,骨盆粉碎骨折,手术钉了4个钉,手术后脚不能动而之前能动。
2,现在一个月过去了,脚回复的还行,颜色外表看上去与好脚相差不多,但越来越疼。
情况大概就这些,有下面几个问题:
1,我父亲的脚现在是什么情况,请各位分析能否恢复,大概还需要多少时间?
2,现在都应给注意什么平常吃一些什么食物好一些?
3,中医针灸还有外用药敷是不是能有帮助?
4,如果3个月的恢复期以后我父亲的脚还没好,这是不是医疗事故?
谢谢各位了
休 闲 居 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中医针灸还有外用药敷是最好的方式,比起西医起来有更多的优势
像你父亲这种情况可选用“跌打万能膏药” 外敷患处,要坚持到你父亲自己感觉到良好后才能停止药,其功效具有散瘀活血、消肿止痛、舒筋活络,通血脉,一般敷药后15至30天左右可痊愈。本药对治疗因外物碰伤、压伤、撞伤、损伤积瘀疼痛、骨裂、扭伤筋络,骨节脱位、骨折(骨复位后使用),曾介绍众多患者使用,无不应效,恢复良好。
再因为局部软组织还没有完全的恢复,建议口服舒筋活血药和维生素B1、B6、B12,肌苷片等恢复神经的药物进行治疗。
由于你父亲已经手术过了1个多月了,其实在早期的时候就要引起注意了,
关于早期(1-2周):受伤部位瘀血肿胀,经络不通,气血阻滞,此期治疗以活血化瘀,行气消散为主。中医认为,“瘀不去则骨不能生”、“瘀去新骨生”。可见,消肿散瘀为骨折愈合之首要。饮食配合原则上以清淡为主,如蔬菜、蛋类、豆制品、水果、鱼汤、瘦肉等,忌食酸辣、燥热、油腻,尤不可过早施以肥腻滋补之品,如骨头汤、肥鸡、炖水鱼等,否则瘀血积滞,难以消散,必致拖延病程,使骨痂生长迟缓,影响日后关节功能的恢复。在此阶段,食疗可用三七10克,当归10克,肉鸽1只,共炖熟烂,汤肉并进,每日1次,连续7-10天。
中期(2-4周):瘀肿大部分吸收,此期治疗以和营止痛、祛瘀生新、接骨续筋为主。饮食上由清淡转为适当的高营养补充,以满足骨痂生长的需要,可在初期的食谱上加以骨头汤、田七煲鸡、动物肝脏之类,以补给更多的维生素A、D,钙及蛋白质。食疗可用当归10克,骨碎补15克,续断10克,新鲜猪排或牛排骨250克,炖煮1小时以上,汤肉共进,连用2周。
后期(5周以上):受伤5周以后,骨折部瘀肿基本吸收,已经开始有骨痂生长,此为骨折后期。治疗宜补,通过补益肝肾、气血,以促进更牢固的骨痂生成,以及舒筋活络,使骨折部的邻近关节能自由灵活运动,恢复往日的功能。饮食上可以解除禁忌,食谱可再配以老母鸡汤、猪骨汤、羊骨汤、鹿筋汤、炖水鱼等,能饮酒者可选用杜仲骨碎补酒、鸡血藤酒、虎骨木瓜酒等。食疗可用枸杞子10克,骨碎补15克,续断10克,苡米50克。将骨碎补与续断先煎去渣,再入余2味煮粥进食。每日1次,7天为1疗程。每1疗程间隔3-5天,可用3-4个疗程
禁忌食品
(1)忌盲目补充钙质 钙是构成骨骼的重要原料,有人以为骨折以后多补充钙质能加速断骨的愈合。但科学研究发现,增加钙的摄入量并不加速断骨的愈合,而对于长期卧床的骨折病人,还有引起血钙增高的潜在危险,而同时伴有血磷降低。此是由于长期卧床,一方面抑制对钙的吸收利用,一方面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增加的结果。所以,对于骨折病人来说,身体中并不缺乏钙质,只要根据病情和按医生嘱咐,加强功能锻炼和尽早活动,就能促进骨对钙的吸收利用,加速断骨的愈合。尤其对于骨折后卧床期间的病人,盲目地补充钙质,并无裨益,还可能有害。
(2)忌多吃肉骨头 有些人认为,骨折后多吃肉骨头,可使骨折早期愈合。其实不然,现代医学经过多次实践证明,骨折病人多吃肉骨头,非但不能早期愈合,反而会使骨折愈合时间推迟。究其原因,是因为受损伤后骨的再生,主要是依靠骨膜、骨髓的作用,而骨膜、骨髓只有在增加骨胶原的条件下,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而肉骨头的成份主要是磷和钙。若骨折后大量摄入,就会促使骨质内无机质成分增高,导致骨质内有机质的比例失调,所以,就会对骨折的早期愈合产生阻碍作用。但新鲜的肉骨头汤味道鲜美,有刺激食欲作用,少吃无妨。
(3)忌偏食 骨折病人,常伴有局部水肿、充血、出血、肌肉组织损伤等情况,机体本身对这些有抵抗修复能力,而机体修复组织,长骨生肌,骨痂形成,化瘀消肿的原料就是靠各种营养素,由此可知保证骨折顺利愈合的关键就是营养。
(4)忌不消化之物 骨折病人因固定石膏或夹板而活动限制,加上伤处肿痛,精神忧虑,因此食欲往往不振,时有便秘。所以,食物既要营养丰富,又要容易消化及通便,忌食山芋、芋艿、糯米等易胀气或不消化食物,宜多吃水果、蔬菜。
(5)忌少喝水 卧床骨折病人,尤其是脊柱、骨盆及下肢骨折病人,行动十分不便,因此就尽量少喝水,以减少小便次数,如此虽小便次数减少,但更大的麻烦也产生了。如卧床病人活动少,肠蠕动减弱,再加上饮水减少,就很容易引起大便秘结。长期卧床,小便潴留,也容易诱发尿路结石和泌尿系感染。所以,卧床骨折病人想喝水就喝,不必顾虑重重。
(6)忌过食白糖 大量摄取白糖后,将引起葡萄糖的急剧代谢,从而产生代谢的中间物质,如丙酮酸、乳酸等,使机体呈酸性中毒状态。这时,碱性的钙、镁、钠等离子,便会立即被调动参加中和作用,以防止血液出现酸性。如此钙的大量消耗,将不利于骨折病人的康复。同时,过多的白糖亦会使体内维生素B1的含量减少,这是因维生素B1是糖在体内转化为能量时必需的物质。维生素B1不足,大大降低神经和肌肉的活动能力,亦影响功能的恢复。所以,骨折病人忌摄食过多的白糖。
(7)忌长期服三七片 骨折初期,局部发生内出血,积血瘀滞,出现肿胀、疼痛,此时服用三七片能收缩局部血管,缩短凝血时间,增加凝血酶,非常恰当。但骨折整复一周以后,出血已停,被损组织开始修复,而修复必须有大量的血液供应,若继续服用三七片,局部的血管处于收缩状态,血液运行就不畅,对骨折愈合不利。
(8)骨折禁饮果子露。
至于是不是医疗事故? 这必须要经过鉴定,如果是因为涉及伤残申请伤残保险金给付的,均须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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