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在死后无偿捐献器官或者骨髓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8-10-22 13:15:00
>>>>>>>>提问
我想在死后多帮助一些人,让他们的家人少一点眼泪,多一点团聚的快乐
>>>>>>>>休闲养生网回答:休 闲居 编 辑
捐献遗体是在自愿、无偿的原则下进行的。可以先到各登记接受站登记,然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遗体捐献
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
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目前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有海南医学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省农垦总局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和省红十字会。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