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肠舒"这药好吗?它真的有广告上说的那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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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0-23 10: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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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肠舒胶囊竟宣称能治病
近日,刘女士反映,其近期在电视看到有关肠舒胶囊的宣传广告,对其很感兴趣。但上网查询后发现,该产品只是具有通便功能的保健食品,可在广告中却宣传具有多项功能,在宣传手法上过于夸大,存在违规宣传的现象。
广告宣传诱惑人
据刘女士反映,由于自己近段时间有点便秘,一直靠泻药维持。听朋友说泻药会有一些副作用,又让她有些害怕。而
期在南京某电视频道上看到“肠舒胶囊”的宣传广告,引起了她的兴趣。广告中宣传该产品能治疗口臭和腹胀,还具有减肥功能。
该广告宣称,体内好菌减少会导致宿便,殊不知口臭也是体内缺少好菌所致,宿便在肠内产生的臭气经口腔呼
出,便是口臭,长期滞留在体内,排不出则会导致腹胀。因此,有口臭、腹胀的女人也需要一肚子好菌。
另外,体内坏菌增多会导致新陈代谢紊乱,比如脂肪代谢失调造成脂肪合成快,分解慢,人就会发胖,如果不增加好菌,代谢无法正常进行,这就是很多女人怎么减肥都不容易瘦的原因,因此女人要身材好,必须先养一肚子好菌调理脂肪代谢。
其实只有“通便”功能
对于如此诱惑人的广告,爱美的刘女士当然心动,为了解该产品的口碑,刘女士还特地上网查询。发现该产品曾出现在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4月份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中,其违法行为是“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 。
另外,刘女士还发现该产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保健功能只是“通便”,并没有其他作用。但广告中提到,该产品还能使人皮肤变细滑、逐渐变淡色斑、治疗口臭、腹胀,调解内分泌失调和有治疗便秘、宿便等功能,该产品明显存在夸大宣传的成分。
而电视中宣传“服用当天小腹就有发热的感觉,肠道轻微蠕动,一至两个周期便秘口臭消除,小腹减小,色斑改善。”宣传了该产品的使用疗效。
夸大适用人群
就刘女士提出的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了解,发现该广告确实存在多处违规现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该产品的适宜人群只是“便秘者”,而广告中却提到多种适宜人群。
其中有“想拥有好皮肤的女人”“有口臭、腹胀的女人”“怎么减都不瘦的女人”“爱吃营养品的女人”“便秘的老人”“体弱多病、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有高血压的老年人”。变相地说明了,该产品能为这些患者解决以上问题,夸大了该产品的使用效果。
借助某些成分暗示治疗作用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该广告多处涉嫌违规宣传。根据《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但该产品广告中提到的“水苏糖”成分,宣传该成分“是不会被人体其他器官消化吸收的寡糖,并且只能被好菌食用,坏菌不能吸收。可以肯定地说,当你服用肠舒第二天就排出成型大便,3天就能明显地感觉到便秘、腹胀、色斑、口臭、憋气、失眠等症状有所改善。一个月左右,肠道恢复自主排便规律,肠蠕动正常。”此做法违反了“不
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的规定
广告批准文号无法查询
记者在该产品播出的广告中发现,有多位现身说法的观众,称其在使用该产品后,如何如何有效。《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患者、消费者的名义做宣传。”如果真的吃过某种药,那就是患者,就涉嫌以患者的名义为产品作证明,属于违法;如果并没有吃过某种药,却振振有词地当众宣传其功效,属于误导公众,涉嫌欺诈。
另外,记者想查询该产品的广告批准文号,了解该产品的广告批准内容。却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法查询,显示无数据。
商家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就以上提出的质疑,记者昨日上午致电肠舒胶囊热线,接电话的戴小姐表示,她会向领导说明情况后,让领导与记者联系。昨日下午,记者又拨通了热线,戴小姐表示,领导不在。当记者表示需要进行采访时,戴小姐表示记者所拨打的电话是订购热线,电话会很忙,随即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记者又试图拨打另外一部热线电话进行采访,接电话的是一位男性,记者询问其是否是产品负责人,对方随即予以肯定。在听了一段记者的提问后,负责人立即表示不会接受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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