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的一个案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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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2-10 12:38:43
>>>>>>>>提问
2006年5月17日患者甲(女,育龄)因腰部酸痛2日余到某县人民医院乙就诊,门诊B超显示:患者甲患有子宫肌瘤(浆膜下),瘤体约8-10cm。当日甲被收住入该院普外科。查体:麦氏点偏内1cm压痛,无反跳痛,体温为36.6℃。实验室检查显示血常规各项指标正常。入院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子宫肌瘤”,医院经治医师建议患者接受“腹腔镜下阑尾切除”手术,该医院于当日下午对患者刘琼施行了“子宫次全切+阑尾切除术”手术,手术顺利,患者甲于5月21日出院。出院后,甲即出现“停经”,并常感身体不适,后经B超检查得知:子宫缺失。由此,甲同医院乙发生纠纷,甲认为该医院对自己“阑尾炎”的诊断有误,切除其子宫没有告知。
问题:
甲乙之间的纠纷可以有哪些解决途径?
如果甲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其程序是怎样的,谁为被告?
通过诉讼解决双方需要提交那些主要证据?甲诉讼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休闲养生网回答:休 闲 居编辑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也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诉讼,应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被告应为医院。
你须有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手术协议等。
一般手术前有医生与病人或家属谈话,说明手术的方法、术后的不良反应、可能出现后遗症等,并签字,如果没有这些,则未尽到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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