粽子产品良莠不齐:个别企业竟掺加化工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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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05 04:17:06
端午节将至,购买成品粽子成为很多家庭的选择。但国家质检总局提供的一份专项抽查结果表明,粽子产品的质量并不容乐观,其中部分产品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
为保障消费安全,国家质检总局日前组织16家国家级食品质检中心对粽子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抽查范围涉及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广东、吉林、福建、陕西、新疆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抽查了152家企业生产的256种粽子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5.5%。
抽查发现,大型企业、品牌知名度高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总体质量状况较好,但与此同时,有10家企业生产的15种产品粽叶中铜的测定不合格;有13家企业生产的17种产品中大肠菌群不合格。其中,大肠菌群检测值最高为24000MPN/100g,超过标准限定值的100多倍。
个别样品在抽查中被检出掺加了硼砂,粽叶经硫酸铜等浸泡过。据了解,硼砂是一种化工原料,多在陶瓷、玻璃等产品的制造中使用,但不得在食品中使用。在粽子中掺加硼砂,可以延长粽子的保质期,增加黏度,还不粘粽叶。硫酸铜则广泛用于染料、农药等行业。用硫酸铜等浸泡粽叶,会使已经失去原色的粽叶返青,表面变得光鲜。
北京东颐食品厂、大连三叶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市力通速冻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皖毛毛速冻食品有限公司、福州鑫兴源食品开发公司、米泉市迪迪食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疆聚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鼎泰丰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产品在抽查中被检出严重问题,其中福州鑫兴源食品开发公司的两种产品被检出硼砂。
据悉,质检部门目前已对存在严重问题的8家企业依法查处,对粽子中掺有硼砂或粽叶经硫酸铜等浸泡的生产企业紧急查封,对尚未售出的产品监督销毁,对已售出的产品要求企业收回,并追根溯源查清原料来源、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流向。同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目前各地质检部门正组织对质量不稳定的粽子生产小型企业、小作坊进行重点检查。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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