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药品不良反应保险有望年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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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2-15 04:17:05
最近几年因药品不良反应带来的纠纷很多。但由于我国没有健全的药品不良反应赔偿机制,导致患者索赔无门。
不过,以后这样的事情会逐渐减少。本报记者昨日从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获悉,目前该中心正在与平安保险公司一起策划药品不良反应商业保险,希望通过市场机制来为患者打开索赔之门。据悉,该险种有望年底出台。
我国没有不良反应赔偿机制
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主任杜文民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药品不良反应赔偿机制,导致很多患者在使用药品造成身体损害之后没办法得到赔偿。
据悉,真正的药品不良反应并不是厂家的责任,因此在许多国家都有一定的赔偿机制,比如在美国,商业医疗保险覆盖率非常高,不管是得了病还是发生了药品不良反应都有保障。“但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还很低,很多患者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之后没钱医治,而现在如果在我国成立相关基金也不太现实,所以我们想通过商业保险的形式让患者得到补偿。”杜文民称。
厂家投保患者获赔
平安保险负责开发药品不良反应险的人士透露,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市场调研和开发,目前,药品不良反应保险的条款、费率已初步形成。该保险将由药品厂家投保,主要是承保“严重不良反应”,对于轻微的不良反应,可以不治而愈的反应不在承保范围之内。药厂在投保了该险种后,如果患者在按规定的用法用量服用(使用)药物时,因药品不良反应导致机能不全、致残、死亡等情况,保险公司将对患者作出理赔。该人士未透露该险种的费率标准。
据悉,该保险条款正准备上报保监会。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正式推出,将成为国内首个承保药品不良反应的保险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该人士表示,药品不良反应保险的承保风险比较大,保险公司在推出该产品时十分谨慎,借鉴了大量的国际经验。
厂家赞同但仍有很大顾虑
21日日致电广州白云山制药厂厂长陈矛,他表示推出药品不良反应保险的初衷非常好。
“但是任何药品都会有不良反应,而且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多是在几种药物联合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怎么来鉴定这个不良反应就是由某种药物引起的呢?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陈矛称,“这也是最大的顾虑。”
对于该险种的推出,许多市民都表示欢迎。有消费者表示,如果有厂家投保了不良反应险,无疑也是给患者吃了一颗“定心丸”,在选择药物时,将倾向于选择已投保厂家生产的药品。但也有消费者担心,药企作为商家,出于成本的考虑未必愿意主动投保,或者将投保成本转嫁到患者身上。
对于厂家和消费者的担心,杜文民表示,这也正是该险种面临的主要难题。尤其是不良反应的鉴定和认定问题,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目前他们和保险公司也正在商讨中。他表示现在该险种还面临另外两个难题,就是厂家的认同和国家的认同,他希望政府能通过立法的手段来推广药品不良反应险。
(转载自《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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