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中药的煎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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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26 22:23:58
先煎:矿物类、贝壳类、甲壳类、骨类药物的质地坚硬,这些药物的有效成分在短时间内很难煎煮出来,因此要单独先煎。例如矿物类药物石膏、代赭石、赤石脂等;贝壳类药物如牡蛎、石决明等;甲壳类药物如龟板、鳖甲、穿山甲等;骨类药物如虎骨和豹骨等。这些药物必须事先捣碎,加水单独煎煮0.5~1小时后,再加入其它药物一同煎煮。另外,还有一些毒性较大的药物如川乌、附子、草乌、商陆等,经过长时间的高温煎煮可以降低毒性作用,使其应用更为安全。
后下:对于一些具有芳香气味的药物,通常应在汤剂煎好前5~10分钟时加入,习惯称为后下。后下的药物有薄荷、荆芥、藿香、砂仁、杏仁等。这类药物多含有挥发性的有效成分(通常为挥发油),如果长时间煎煮,这些挥发性的有效成分就会随着水蒸气蒸发,从而使原有药物的疗效减弱甚至丧失。因此,这类药物多为后下。
包煎:由于一些种子类药物十分细小,煎煮后又不易过滤,特别是有的药物含有黏液质,遇水可变黏,加热时容易糊锅,例如车前子、葶苈子和菟丝子等。因此,将这类药物包起来煎煮,就可以防止上述情况发生。另有一些药物呈粉状,煎煮时也可使药物变黏,容易产生沉淀,若不用包煎的方法,则病人难于服用,例如松花粉、海金沙、滑石粉和灶心土等。还有的药物长有许多绒毛,例如旋复花等,如不进行包煎,煎煮后不易完全过滤除去绒毛,服用时会刺激咽喉而引起咳嗽。
蒸兑:胶质类药物以及饴糖类药物在煎煮时容易与别的药物粘结成团块,影响整个药物的煎煮效果,不利于药物有效成分作用的发挥,例如阿胶、明黄胶和饴糖等。所以,应将这类药物单独放入器皿中,加入少量的水,上笼屉蒸化后,再兑入已煎好的药液中服用。
冲服:由于一些药物较为贵重而且用量又小,如果与其它药物一同煎煮,其药汁就会被别的药物吸收,从而影响药物的疗效。因此,要将这些药物事先研成细粉,用煎好的药液或温开水直接冲服即可,如牛黄、麝香、珍珠粉、琥珀、冬虫夏草和三七粉等。另外,还有一些药物如贝母粉,虽然不是贵重药,但研成细粉冲服,比加入其它药物一同煎煮后服用效果要好些。
(转载自《中国老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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