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高血压类药物过节不可忌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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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5-28 05:19:58
世界卫生组织及若干国家已制定了诊断高血压的新标准:收缩压等于或高于160毫米汞柱,舒张压等于或高于95毫米汞柱,其中只要有一项经过核实,就可以确诊为高血压病。我国成年人高血压的诊断也采用上述标准,并将正常成人的血压值订为收缩压等于或低于140毫米汞柱,舒张压等于或低于90毫米汞柱。凡收缩压大于140毫米汞柱小于16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大于90毫米汞注小于95毫米汞柱的,则为“临界高压”。
确诊高血压后,可按临床表现为3期,3个时期的共同点就是血压已达到确诊高血压的水平,按照新的规定:1期高血压无心、脑、肾并发症。经X线、心电图或超声波检查,发现左心室肥大,或者眼底检查有眼底动脉普遍或局部变窄。或者蛋白尿及血浆肌酐浓度轻度升高的,即为2期高血压。3期高血压的临床症状比较严重,应伴有下列1项症状:脑出血或高血压脑病,或者左心衰竭,肾功能衰竭,眼底出血或渗出(下管有无视神经乳头肿)。
确诊为高血压的病人应在医生指导下积极进行必要的治疗,即使是“临界高血压”,也应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
抗高血压类药物 过节不可忌服
抗高血压类药物,尤其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如可乐定(氯压定)、α-甲基多巴、利血平(血安平、蛇根碱)和硫酸胍乙啶等,其降压机理为通过兴奋中枢神经系统的α-受体,使外周交感神经张力下降,心率减慢,血中肾上腺素分泌减少而降低血压;通过兴奋外周突触前膜的α-受体,使肾上腺素能神经末梢释放去甲肾上腺素减少,或耗竭递质而使血压下降。如突然中断治疗,可使血药浓度突然降低,α-受体失去制约和血中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反馈性升高而导致血压骤升。其症状轻则头晕、头痛,重则出现高血压危象(脸色潮红、剧烈头痛、恶心呕吐、情绪激动、心动过速和四肢抽搐等),严重者可导致脑出血、心率衰竭等并发症,危及生命。故高血压病人不能贸然停药,即使血压下降到正常水平,也应在医生的密切观察下试行减量维持,一面发生意外。
(转载自“5191健康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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