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抗菌药物将凭医师处方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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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10 00:08:22
新华社信息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王思海 刘菊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发出通知,自2004年7月1日始,全国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各种抗
菌药物在零售药店必须凭医师处方才能销售。
23日在京召开的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研讨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
局长邵明立介绍说,我国将加强对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在地方药品标准品
种整顿中取消组方不合理、不良反应大的抗菌药品种的文号,停止抗菌药在大众
媒体广告的审批,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邵明立说,人类由于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甚至滥用,致使细菌对抗菌药物
的耐药性不断增长,一些有效的抗菌药物不断减效甚至失效,而新型抗菌药物的
开发研究,远不及细菌耐药产生的速度快。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监测到的
病例报告显示,抗菌药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占了所有中西药病例报告总数的近一
半,其数量和严重程度都排在各类药品之首。
邵明立介绍说,在我国近2000万听力障碍的残疾人中,相当比例是不合
理使用氨基糖苷类抗菌药造成的。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我国不合理使用四
环素造成的四环素牙至今仍影响着我国的一代人,滥用抗菌药物严重威胁人民的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邵明立强调说,只有对抗菌药物实行严格管理,合理使用抗菌药,才能更好
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用药安全。这项工作可能在一定时期会对群众的用药造
成一些不便,也可能会对零售药店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
全更为重要,暂时的问题和困难,随着相关措施到位会逐步得到解决。
休 闲 居 编辑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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