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相克(之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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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8 10:20:55
出场专家:翁维健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养生康复专业教授
案例一:兔肉+芥末→相克?
诊断:从中医文献来看,“兔肉与芥末相克”之说是一则很含混的记载。千百年来膳食烹饪实践表明,兔肉与芥末同用从未能证明二者有“相克”现象。
分析:在1600多年前,南北朝的医家陶弘景曾在他的著作中有“兔肉不可同芥食”的记载。(详见人民卫生出版社《本草纲目》下册2887页兔肉条下。)陶氏既然只言“芥”一个字,这就涉及“芥”究竟是指十字花科植物芥菜(芥蓝、雪里蕻)、大叶芥菜(盖菜)、芥菜根(芥菜疙瘩),还是芥菜种子(芥末)?另外,即便是指“芥末”,还是不够确切,因为中药所用的“芥子”是十字花种植物“白芥”的种子,而食用的“芥子”是同科不同属的“黄芥”。看来这种记载本身就是一笔糊涂账,所谓“兔肉与芥末相克”之说就不能令人确信。
中医理论认为,兔肉味甘酸,性平或凉,入脾胃肝经,具有补中益气,养血凉血和清热解毒等功效,适用于胃热消渴、消化道出血、儿童痘疹以及产后、病后、术后呈现低热、口渴、心烦、失眠虚热征象患者食用。属芥类蔬菜性质的食物虽具有一定的温热之性,但毕竟不能与温热性质的中药相提并论。正如宋代《图经本草》所说:“芥之种亦多,皆菜茹之美者,非药品所须。”(详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中药大辞典》上册1066页芥菜条下。)中医依据不同体质和病情在用药或膳配方时,采用寒温并用相反相成,以及温性和温性,寒性与寒性药物或用食物并用相辅而相成的方法是极普遍的现象。因此即使兔肉与芥末配伍为用也不会因为二者“食性”寒温而产生“相克”现象。
结论:时至科学发达的今日,我们总不能盲目跟着古代不确切的资料记载跑。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中国人经常食用的含有芥子、干姜、丁香和桂皮等辛香调料烹制的“五香兔肉”而从未见有不良反应的报道看,所谓兔肉与芥末“相克”之说是不能成立的。
案例二:兔肉+鸡蛋→腹泻?
诊断:从中医文献来分析,所谓“兔肉与鸡蛋相克”而导致腹泻之说也是一则不确切的记载。日常饮食表明,吃兔肉又吃鸡蛋多少年来未见有令人腹泻的报道。
分析:本例与前面“案例一”内容相似,还是1600年前那位医家陶弘景在他的著作中论述兔肉时,也曾有“兔肉不可合白鸡”令人糊涂的记载。但有趣的是时隔一千多年后的今天,此说竟演变成为“兔肉与鸡蛋相克而使人腹泻”不实的记载。个别主张此说者解释腹泻的原因,一是食性不和;二是会产生“生物活性物质”所致。
中医理论认为,兔肉性平偏凉,补中益气,养血清热,而鸡蛋味甘,具有滋阴润燥,养血补益等功效,二者即使合用其性味相辅而相成,也是膳食中不错的搭配。至于有人说兔肉和鸡蛋同用会产生“生物活性物质”而导致腹泻,不知有否科学实验证据。
结论:餐饮事实表明,以兔肉和鸡蛋组成一道菜肴并不多见,但在冷荤拼盘中用红烧兔肉、五香兔肉,或缠丝兔,再配以熟鸡蛋和其他鱼肉蔬菜等食品同用,或食用兔肉类菜肴的同时又配以鸡蛋汤、番茄炒鸡蛋等情况还是有的,但也未见有“相克”而导致腹泻的报道。
(转载自《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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