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药在港受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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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1-10 07:46:52
日前,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表示,减肥药在香港属受管制药物,大部分需由注册医生开出处方方可售出。
杨永强在回答立法会议员提问时表示,所有注册医生处方药剂制品均须遵循香港医务委员会发出的《香港注册医生专业守则》。该守则列明医生有责任在进行适当诊断后,为病人提供适当的药物疗程。 休 闲 居 编 辑
他表示,根据香港《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所有药剂制品均须注册方可销售。注册批核的考虑准则是有关产品的安全程度、效能及素质。作为法定权力机关,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可通过现时的机制,将出现安全问题的药剂制品从注册纪录册中删除或撤销其注册,如该局在1998年曾撤销2种减肥药物的注册。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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