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自己领悟做人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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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1-03 14:32:02
冬冬今年四岁了,是个很可爱的小男孩。一天,妈妈发觉他从晨晨家回来时,裤兜鼓鼓的,没多久,冬冬从口袋里掏出了一辆漂亮的玩具汽车。
霎时,妈妈脑海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偷”,但她却没有给孩子戴上“偷”的帽子并训斥他,而是和颜悦色地问:“冬冬,你很喜欢这辆小汽车?是晨晨送给你的?”休闲 居 编 辑
“我自己拿的,晨晨也喜欢,不会送给我的。”
妈妈耐心地给冬冬讲道理,不经别人同意不能拿人家的东西,应该送回去。 冬冬不听,只是紧紧地抱着小汽车,像是怕它飞走似的。
三天后的一个中午,冬冬一打开玩具箱就嚷开了,他最喜欢的冲锋枪不见了。妈妈显得很意外,像是想了半天才记起似的:“早上家里来了个小朋友,他太喜欢那支枪了,可能离开时拿走了。”在冬冬伤心地哭闹过后,妈妈再次提起那辆漂亮的小汽车,提到晨晨发现小汽车不见了时的心情。
冬冬妈妈以“遗失”玩具冲锋枪为契机,让孩子体验了自己错误行为给别人带来的不愉快,从实际上接受了“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最后,冬冬送还了小汽车,而且再也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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