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如何保持良好的营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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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16 20:15:19
科学家指出:如孕期体重增加不足7千克,出生低体重儿的相对危险度比体重增加大于7千克者高2倍。临床许多孕妇因孕期不注意合理营养而造成了营养不足,使得孕妇出现消瘦或体重下降现象,这无疑会造成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导致低体重儿的出生。国外医学研究指出,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的围产儿死亡率比正常体重儿高6-9倍,有的甚至出生后留有神经及运动方面的障碍。所以我们要提醒育龄妇女,应以良好的营养状态进入孕期,始终在孕期维持合理的营养,从而保证胎儿正常的生理发育。科学家指导孕妇在整个孕期体重增加以9-11千克为适宜,不宜超过13千克,因为超重者易产生肥胖,不仅行路困难,而且易产生各种产科并发症,如妊高症,糖尿病、宫缩乏力、滞产、产后出血等。而围产儿死亡率的升高,比正常约高出2倍左右。
临床观察显示,肥胖的孕妇易分娩巨大儿(巨大儿:体重超过4千克;正常体重儿:体重在2500-3999克之间;低出生体重儿:出生1小时内体重不足2500克)。由于孕妇肥胖,软产道肥厚,容易造成头盘不称导致难产。这种情况既增加了危产儿死亡率及术后并发症的发生,更严重的是给产妇带来了不应有的神经及肉体上的痛苦以及经济上的损失。所以我们应该提醒孕妇,在孕期要注意合理营养,防止营养不足和营养过剩。体重是判断营养状态的很重要的指标,临床常在妊娠早期计算体重指数,其计算公式为:体重指数=体重(千克)/身长(厘米)X100。 休闲 居 编 辑
体重指数小于0.18者为消瘦;0.18-0.24者为营养正常;大于0.24者为肥胖。所以,孕早期妇女应根据自身营养状态进行适当调整,消瘦者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营养;正常者应保持体重增加在生理范围以内;肥胖者应尽可能控制自己的体重,尽量避免过度增加,孕妇在妊娠晚期每周体重增加不应超过500克。作为孕妇,在孕期经常测量体重以防消瘦及肥胖的产生,应该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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