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幼儿“自私”是认识“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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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9-20 00:47:58
不少父母和老师都把孩子的“自私”看作为一种不良的行为。但最近,有学前教育专家指出,父母不能一味地把某些行为归于“自私”,对于1岁半左右的低幼儿而言,许多所谓的“自私”行为只是一种正常的认识“自我”的表现。
一位妈妈对记者抱怨道:“我的宝宝有三块饼干,我逗他说:‘给妈妈一块吧!’。孩子分了一块给我;父亲如法炮制也得到一块。但当奶奶再去要时,孩子便说:‘这块是我的!’”妈妈失望地抱怨自己的宝宝怎么这么“自私”。 休 闲 居 编 辑
专家视点
上海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学系曹子芳教授指出,婴幼儿时期,像最后一块饼干不给别人这样的所谓“自私”行为,其实只是说明孩子有了“自我意识”这一概念,并不是通常人们所理解的“自私”、“心胸狭窄”。专家还举了个有趣的例子:孩子婴幼儿时都喜欢啃自己的脚趾头玩,这是因为他们还没有“自我”这一概念,并不知道脚趾头是他自己的;而当他长大以后,知道了这是他自己的脚后,就不会再咬着玩了。
因此,大人们大可不必为孩子低幼时期的这类“自私”行为感到烦恼。当然,孩子大了以后,就不能对孩子的这类行为放任自流,让它成长为真正的“自私”。父母更加要适当地加以引导,给孩子做好榜样,让他学会和别人一起分享。
摘自 《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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