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失眠症时应掌握哪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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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1-07 04:27:07
治疗失眠症时,应掌握下述一些原则:
1.找出引起失眠症状的原因,针对病因给予相应的处理。如:休 闲 居编 辑
(1)因某些慢性消耗性疾病或老年人内抑制减弱所致的失眠,应予以全身强壮疗法或给予改善神经细胞代谢的药物进行治疗。
(2)因精神刺激等外因所致者,当消除精神刺激或劝导病人正确对待,往往通过精神疗法而使病人获愈。不可因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而再次增加病人的精神刺激与负担。
(3)因某种疾病痛苦而使病人不能入睡者,应积极消除病人的痛苦,治疗原发性疾病。
(4)心因性原因对失眠产生一种恐惧或焦虑者,应使病人了解睡眠与觉醒的正常规律,从而消除心因性影响。
2.经上述处理后病人仍有失眠者,可给予催眠药,以帮助病人恢复正常的睡眠与觉醒规律。但给催眠药时,必须根据病人失眠症状特点选用催眠药。如:
(1)入睡困难者,给予作用快的催眠药,如水合氯醛、速可眠、安眠酮等。
(2)觉醒早、睡不深而多醒者,给予作用时间长的催眠药,如苯巴比妥、水合氯醛、安眠酮等。
(3)入睡困难,清晨思睡不愿起床,白天又觉得头晕无力者,可于白天服兴奋药,晚上服催眠药,以调整其睡眠规律。
(4)晚间失眠,白天不困者,可于白天服用镇静药,晚间服用催眠药进行治疗。
3.长期服用催眠药者,不宜连续使用同一种药,而应经常更换,以免产生耐药性与成瘾性。此外,尚应定期查肝功能、血象以及尿常规,以便及时发现副作用而予以停药或给予其他处理。
4.失眠病人于睡前半小时到一小时之间,不宜思考问题或看书等,应作适当的体力活动(如散步),避免紧张的脑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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