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慢性肾小球肾炎的妇女妊娠后有何影响?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4-11-21 21:16:39
(1)肾小球肾炎对妊娠的影响:①肾功能正常者:妊娠早期仅有无症状蛋白尿,预后较好,可继续妊娠。至中、后期如血压增高,则有50%并发先兆子痫,死胎率可达45%。如果在妊娠早期已有高血压、蛋白尿及水肿,应终止妊娠。患肾病综合征而肾功能正常者,多数能顺利分娩。②肾功能不全者:妊娠早期血清肌酐≥177μmol/L,尿素氮≥8 .9mmol/L,又有高血压者约75%可发生先兆子痫,应终止妊娠。如果妊娠已至中晚期,应考虑在34周左右引流,因为此后危险性将大大增加。
(2)妊娠对肾小球肾炎的影响:一般说来妊娠对肾小球肾炎不利,易使肾功能进行性减退。如果妊娠前或妊娠早期已存在肾功能减退,后期多数发生尿毒症。休 闲 居编 辑
(3)肾小球肾炎患者允许和终止妊娠的指征
允许妊娠: ① 急性肾小球肾炎痊愈,1年以上无复发;②隐匿性肾炎或无症状蛋白和(或)血尿经两年观察,病情稳定,肾功能正常者;③肌酐清除率≥80mL/min·1.73m
2,且无高血压。
终止妊娠:①妊娠前或妊娠早期有高血压,用降压药不能恢复正常;②血清肌酐和尿素氮在妊娠前各为176.8μmol/L和8.9mmol/L以上,在妊娠早期各为132.6μmol/L和7.1mmol/L以上者。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