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眼镜市场问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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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02 08:00:52
隐形眼镜在美国等国家一直被视为一级医药产品,而在我国却未引起足够重视。因此无论产品质量,还是市场流通,都缺乏严格的规范管理,造成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现象。在一些眼镜店里,出售隐形眼镜没有设置专用配镜室,或只是从商店里划出一块很小的场地作为配戴室,因面积较小、无消毒卫生制度而极易引起交叉感染。
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出售隐形眼镜的服务人员居然本身对隐形眼镜的性能、配戴方法、清洗方法等知之甚少。有些商店销售的隐形眼镜护理液杀菌功能根本达不到国家规定的99.9%,有的甚至连95%都达不到。尽管我国配戴形眼镜者只占人口的2.5%左右(美国、日本等国家占10%),但隐形眼镜所引起疾病的发病率却高于美国、日本,原因在于发达国家把隐形眼镜视为医药产品,而我国把眼镜与钟表归为同一大类产品,连配戴隐形眼镜也由纯商业的眼镜店操作,操作人员都未受过专业培训,因此使隐形眼镜市场存在不少问题。休 闲 居 编 辑
更令人忧虑的是,劣质隐形眼镜充斥市场。
例如,浙江某县一赵姓农民,曾率领一批农妇在短短几个月内,生产及销售了1.7万片隐形眼镜片,销路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使成千上万配戴者受到无辜伤害。目前,国内眼镜市场隐形眼镜品牌已达20多个,其实不少品牌只是一种区域性的品牌,换上一个“著名”商标,“名牌”隐形眼镜也就横空出世了。
有关眼科专家指出,隐形眼镜是一种技术性能要求很高的植入型医疗保健产品,直接接触人的眼球,它的生产、销售不应是一般商业行为,而应该当成纠正视力的一种医疗手段。
因此,专家们向有关部门呼吁:应尽快健全隐形眼镜管理法规,建立验光配镜人员持证上岗和考核验收制度,使隐形眼镜这一特殊行业早日法规化、医疗化。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出售隐形眼镜的企业必须对配镜员、配戴室有严格要求,还应规定配镜前须经眼科医生严格检查,以防滥竽充数,危害消费者;规范隐形眼镜市场,应由隐形眼镜生产、配制部门,再加上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药品监管等管理部门组成专门机构,对隐形眼镜市场实行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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