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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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3-04 03:02:52
新华网北京9月16日电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药材的生产,从而在根本上保证中成药的安全、有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了第1号《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检查公告》,公布了我国首批通过GAP认证的中药材生产企业和品种。
首批通过GAP认证的中药材生产企业及其种植品种是: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山阳县、洛南县、丹凤县、镇安县、柞水县、商州区种植的丹参,云南特安呐三七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云南省文山县、马关县、砚山县种植的三七,南阳张仲景山茱萸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南省西峡县种植的山茱萸,雅安三九中药材科技产业化有限公司在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种植的鱼腥草,上海华宇药业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宝山区长兴岛、崇明岛种植的西红花,阜阳白云山板蓝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太和县种植的板蓝根,吉林省西洋参集团有限公司在吉林省靖宇县种植的西洋参,北京同仁堂吉林人参有限责任公司在吉林省靖宇县、临江县种植的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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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德权介绍,中药材是中成药的原料,没有质量稳定、可靠的中药材也就没有质量稳定、可靠的中成药。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中药材一直是由农民分散种植,存在着品种混杂、管理粗放等问题,造成部分中药材品种退化、质量下降、农药残留及重金属超标,直接影响了中成药的质量。
为了从根本上保证中成药的质量,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借鉴国际惯例,于2002年4月发布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从种子来源、种植环境、栽培技术、农药使用等方面对中药材的生产进行了严格规范。凡中药材生产企业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选择一定的种植基地,通过“公司+农户”等形式开展中药材生产,并向国家申请通过GAP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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