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必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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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12-17 02:41:37
OTC市场放开后,老百姓上药店买药的越来越多,但由于缺乏相关医疗知识,只好一靠药店售药人员介绍,二靠药品说明书,除此别无选择。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这两种办法都不十分可靠,导致消费者常常受到药品副作用的伤害,甚至丢掉了性命。
据《医药经济报》10月20日报道,一位在沈阳某大药房当过售药员的女士反映,当地不少药房的售药员为了销售一些积压药或有高提成的药品,刻意隐瞒这些药品的副作用而来欺骗消费者。当消费者主动问其有无不良反应时,售药人员或轻描淡写,或闪烁其词。经有关人员暗访后证实该售药女士反映属实。休 闲 居 编 辑
无独有偶。《中国包装报》今年9月26日报道:今年5月30日上午,湖南省双牌县城关镇70岁的唐某,由于身体不适伴有头晕症状,自行到该县老百姓大药房购买了一瓶500ml武汉某药厂生产的批号为030326的浓维磷补汁,当天三次服用250ml后,就出现了全身不适应状,并伴有呕吐和呼吸困难,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死亡结论为:过量服用浓维磷补汁导致心肌梗死。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该药的包装瓶上没有刻度,也没有量药的服药杯,只在用法用量上注明了“一日三次,每次5ml”,但5ml的量究竟是多少?对于大多数农村消费者尤其是高龄患者来说并不清楚,致使唐某一天就服下了250ml,超过了每日规定量的16.6倍。再者,在该药的说明书上,其主要成分栏中有马钱子和磷,而马钱子是中药毒性药品,磷也是一种神经兴奋剂,如果过量服用,对冠心病、肺心病等心脏病患者都有一定的危害。但该说明书上并没有标明“注意事项”。如果该药品在包装瓶上标明每5ml的刻度或增加一个量药杯;再在药品标签上增加一项注意事项,将过量服用所造成的后果写进去,就会让消费者更加明白,用药更加慎重,类似致人死亡的事件也就不会发生。
这两则报道说明,药品关乎人命,儿戏不得;药品说明书必须完善,给用药者一个明白消费,含糊不得。这两件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已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修订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规范了生产企业必须对药品说明书的正确性、准确性负责,并跟踪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有效性情况,及时对药品说明书进行修订,也进一步明确了生产企业的自查、自报药品不良反应的责任。
广大老百姓为这两项法规出台拍手叫好,因为这将使药品说明书走向法制轨道,对那些药品说明书“说不明白”、“不愿说明白”或含糊其词的怪现象将有法可依。喝彩之后,老百姓还希望在药品生产企业端正自我态度、认真对待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品标签与说明书的同时,药监部门应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并在药品副作用的宣传方面多下功夫,以确保百姓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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