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以及停药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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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12-24 02:16:39
对绝大部分高血压病人而言,轻易停药属于治疗大忌,因为高血压差不多属于终身病、顽固病,停药极易导致病情反复。有的专家认为,停药后导致的靶器官损害甚至比未服药时更加明显。但这样说并非指所有的高血压病人都需要终生与降压药为伴,因为降压药物半竟有明显的毒副作用,如果停药后病情稳定,当然以不服药或少用药最为理想。那么,有哪些高血压病人可以考虑停用降压药物呢?一是那些通过治疗,血压控制十分满意,且治疗时间较短者(在5年以内)可考虑逐步成药乃至停药,如成功停药一年仍无复发,说明可以停药。但停药后必须坚持运动锻炼、限盐、禁烟等综合性预防措施。二是血压上升幅度不大,如收缩压低于19.3KPa(145mmHg),舒张压低于11.3KPa(85mmHg),且无冠心病、糖尿病的高血压病人,可停用药物,改用生活方式干预手段来控制血压。所谓生活方式干预,是指严格控制食盐摄入量(每日6克以下),每日进行有氧运动45分钟(慢跑、球类或游泳)以及坚决戒烟、控酒,通过生物反馈方法(如气功等)放松紧张情绪等。在停药期间,需反复测量血压,最好每天一次,如血压无明显诱因而急剧上升,则应继续服药。三是那些已查明“病根”的症状性高血压,如肾动脉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以及β胰岛细胞瘤的患者,治愈原发病后可以停用降压药物。总之,高血压病人减药停药都应特别谨慎,要在医生严密监控和指导下进行,千万不能急于求成,草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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