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的指导方针:质量保证措施能达到目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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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11-24 13:07:04
高血压指导委员会建议高血压治疗的目标应建立在高血压效力和有效性试验资料的基础上。在通常的工作程序中,为确保治疗质量需要应用这些资料。因此医师的目的必须可行且可以完成,他们通常也由这些目标来评定自己的工作,并把此当作追求的目标。
美国长老教会圣路加医学中心的Henry R. Black博士及其同事使用2000年健康雇主数据资料套组(HEDIS)措施对Rush大学高血压临床中心的437名病人是否达到目标进行了评估。研究人员比较了无并发症的高血压患者和有高血压的糖尿病患者达到HEDIS指标、第6次高血压预测、检测、评估和治疗联合国家委员会(JNC VI)指标、美国糖尿病协会(ADA)/国家肾脏基金会(NKF)指标的情况。休 闲 居 编 辑
总体来讲,276名病人(63%)的SBP达到目标,376人(86%)的DBP达到目标,358人(59%)的SBP、DBP均达标。然而,在其中20%的糖尿病患者中,仅有52%的血压达到<140 mmHg和<90 mmHg,仅22%达到JNC VI更严格的目标,即SBP<130 mmHg和DBP<85 mmHg ,仅15%达到ADA/NKF SBP<130 mmHg和DBP<80 mmHg的目标。许多无并发症患者可达到目标,糖尿病患者的高血压更难控制,尽管糖尿病患者的高血压在经过有效治疗后会有明显改善。
因此Black博士等建议应有力地采取指向目标的策略,特别是对于糖尿病患者而言,不能降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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