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患乙肝 全家被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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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7-28 23:06:42
请来保姆做家务,本为图个省心省事,却换来全家人的悉数“中招”——近日,上海市民赵先生请来的一位保姆,居然患有乙肝。更要命的是,她还把病传染给了赵先生全家。
前不久,赵先生经某中介公司介绍,雇用了一位家政服务员。不久,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保姆来了短短数月间,赵先生一家人都出现了厌食、乏力等症状。医院诊断:赵先生一家全部感染了乙肝。原来,赵先生请来的保姆系乙肝患者,且正处于高复制病毒的强传染期。为此,赵先生把保姆和中介公司一道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休 闲 居 编 辑
纠纷究竟该如何定性
华东政法学院教授傅鼎生:本案中,保姆与雇主之间存在一个家庭服务合同关系。在家庭服务合同中,保姆应当在提供家庭服务之前检查身体,并向雇主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若发现自己罹患传染病,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徐澜波:该纠纷实质上涉及到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两种法律关系。根据《合同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所以,赵先生一家既可以违约为由向保姆及其职介公司提出索赔,也可以侵权为由,要求他们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该如何分担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弟:这需要具体分析了:一是保姆系职介公司员工或雇员,保姆在雇主家的行为可算作职务行为,其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也由职介公司承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本案主要的责任主体是职介公司。二是赵先生系与保姆直接订立劳务合同,而职介公司只是居间人,依照《合同法》规定,居间人只有在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下,才有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义务。这种情形下,责任主体是保姆而非职介公司。
徐澜波:职业介绍机构对求职人员所提供的情况负有核实的责任,否则致使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保姆自身故意隐瞒病情的,主要赔偿责任仍在保姆而不在中介公司。此外,雇主在受到损害后,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市民如何加强自我保护
王全弟:加强对家政服务公司的审核意识,尽量到资质好、规模大的家政公司去找以公司员工身份提供服务的保姆,会是行之有效的维权方式。
傅鼎生:除此之外,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家政服务业、旅店业、咖啡馆、酒吧、公共浴室、理发店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行业之从业人员,都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这个审核意识,市民们也要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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