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药监部门提醒:邮售“特效药”多为假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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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1-12 00:57:22
江苏省药品监督局日前曝光3起典型的邮售假药案,并提醒消费者:一些通
过邮购方式从外地或本地代销点购买的宣称能够治疗疑难杂症的所谓“特效药”,休 闲 居 编 辑
其实是不法分子盗用药品批准文号、名称擅自生产销售的假劣药品。
去年至今,江苏省药品监督部门已立案查处邮售假药案件25起,货值近1
7万元。从查处的邮售假药案件情况看,邮售假药的来源以山东、河南等地最为
突出,而邮售假药违法活动大多发生在农村地区。不法药贩通过在各类报刊杂志
上发布邮售药品信息或散发宣传单,诱骗群众直接汇款到其居住地,收款后寄送
假劣药品;有的以高额利润为诱饵,拉拢农村地区个体医生、无业人员设立所谓
代销点、直销点,通过邮政渠道运送假药,再通过代销点、直销点中转销售给当
地群众。不法分子往往抓住农村群众识别假药能力弱、求医心切的心理,使群众
上当受骗。其中,宣称能够包治风湿病、关节炎、妇科病、皮肤病等农村多发
病、疑难杂症的邮售假药最多。
江苏省药监局有关人士指出,虽然目前法律法规并不禁止具有合法药品生
产、经营资格的单位为方便群众购药,通过邮购方式寄送药品,但无药品生产、
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则严禁从事任何邮售药品活动,邮售假药更在严厉打击之
列。因此,凡是以普通商业单位或个人名义从事邮售药品活动的(即收款者为普
通商业单位或个人的),一般即可判定为违法行为。
据了解,邮售的假药大多是不法分子在不具备基本生产药品的条件下擅自加
工、生产的,更有甚者,造假者往往在假药中添加激素类成份,给购药者以假疗
效,不但不能治病,服用后还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后果。(完)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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