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两种广告药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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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1-14 02:06:39
湖北省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对这个市广告量较大的药品进行了一次集中抽检,经武汉市药检所检验,有2个品种3个批次的药品不合格。
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局长李家华介绍,这是这个局针对市面上广告及宣传量较大药品进行的一次专项检查,共涉及全市29家连锁经营的零售药店,抽检药品56个批次,25个品种,其中中成药41批次,19个品种;西药15批次,6个品种,药品涵盖胶囊、颗粒、片、丸、酒、煎膏等药品常见剂型。休闲 居 编 辑
这2个品种的不合格药品分别为标称“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雄温阳胶囊”,规格为“每粒装0.3克”,批号为“20040901”,不合格项目为“装量差异”。二是标称“中国西藏聂拉木藏药厂”生产的“十五味龙胆花丸”,规格为“每10丸重3克”,批号为“20040409”和“20040411”,不合格项目为“溶散时限”和“微生物限度”。
据悉,武汉市药品监督局稽查分局日前对抽验出的不合格药品进行了收缴,并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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