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暴利改药名瞒天过海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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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16 03:54:53
2005年8月,湖南省新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过四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查处一起以药物化学名冒药品通用名的劣药案,没收新化县某医院库存的劣药盐酸吡哆辛注射液(其通用名就是维生素B6注射液)733支,对该医院已使用的盐酸吡哆辛注射液处以罚没款3.9万元,并向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药监部门发出建议函:建议对生产销售劣药的齐齐哈尔市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依法作出处罚。
提起维生素B6注射液,一般人都知道,并且价格很便宜,目前医院售价只有0.24元/支,而盐酸吡哆辛注射液则绝大部分人都会认为是一种新特药,只有十分专业的人士才能把二者统一起来,可盐酸吡哆辛注射液的售价就高达45.8元/支,价格是前者的191多倍,其实,盐酸吡哆辛就是维生素B6,维生素B6是法定的通用名称,而盐酸吡哆辛是维生素 B6的化学名。药品生产厂家为了追逐暴利,就违法玩弄这种瞒天过海的文字游戏,误导使用者消费,把维生素 B6的名称换成不常用的盐酸吡哆辛这一化学名,其身价立马就涨了191倍,可见其利润率比贩毒的利润还要高,制药厂家为强化误导的目的,应当在药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上注明盐酸吡哆辛注射液的通用名称是维生素B6注射液,竟然只字不提。
今年3月16日,新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某医院例行检查时,发现其使用的药品盐酸吡哆辛注射液名称陌生、价格较贵,即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库上进行核对,发现该药标示的批准文号为维生素B6注射液的注册批准文号,遂依法对该医疗机构进行立案调查。
原来,标示为盐酸吡哆辛注射液系新化县某医院于2004年11月10日从广东廉江药业有限公司购进,规格2ml×6支/盒,是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3020543,批号为04091603。新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联系核对,该公司竞出示国家药典委员会同意其以盐酸吡哆辛注射液名称生产的虚假证明,新化县局又先后与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药典委员会联系,确认该盐酸吡哆辛注射液系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但该名称未列入国家药品标准,且其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上又未注明通用名称“维生素 B6注射液”,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按劣药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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