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家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药厂被召集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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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8-22 13:10:24
新华社信息北京1月20日电(记者张建平)19家药品生产企业因在2002年违法发布药品广告,17日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召集到北京对话。 这19家药厂分别是: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济南锦绣川制药厂、贵州万顺堂药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五原九郡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北京生命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江药厂、吉林天光药业有限公司、长春今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海金诃藏药药业有限公司、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山西同振药业有限公司、山西仁源堂药业有限公司、甘肃医药集团西峰制药厂、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西安八达科研制药厂、陕西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副司长李洪生说,这19家药品生产企业2002年被发现的违法药品广告发布次数都在15次以上。总体而言,这些企业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时间较长,至少有一年至两年的时间;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频率比较高,有一个企业的十几个药品的广告都被列在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黑名单”上;另外,这些企业大都存在违法药品广告屡经劝阻仍不改正的现象。 据李洪生副司长介绍,2002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162份,通报批评1542份,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4389份,比2001年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数量增加了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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