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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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09-02 19:12:49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修订、颁布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精神,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为了方便广大执(从)业药师按时完成每年度的继续教育内容,协会从2004年度开始提供网络教学平台和教学光盘方式进行继续教育服务,建立有效、经济、方便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运作模式。
一、 继续教育对象:
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
二、 继续教育时间:
每年的七月份开始至本年年底结束。
三、继续教育科目及学分的分类:
所有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必须修够15学分(其中:必修课占5学分,选修占10学分)。
四、继续教育形式
根据不同情况分为网络教学和教学光盘两种。
1、采用网络教学学习人员可直接登陆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
2、采用教学光盘学习人员:西安地区的可直接到省执业药师协会领取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教学光盘;西安地区以外参加学习的人员可到当地设立的执业药师协会工作站领取教学光盘。
五、 收费标准:
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财规[2000]47号)文件规定执行,每年度执(从)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按每学分10元标准收费。当年因特殊情况未参加继续教育的执(从)业药师,次年通过补学完成相应学分。
六、 交费方式:
1、直接到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报名交费并填写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信息表。
2、邮局汇款的方式交费:收款人填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汇款时须写清楚汇款人姓名、联系电话、资格证号码、所选学习方式及课程编码。
七、 继续教育学分授予
1、首次参加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需到省执业药师协会或到当地执业药师协会工作站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
2、采用网络教学的执(从)业药师交费后,协会即提供网络登陆密码,网上完成学习并经测试合格后,方可到省执业药师协会记分盖章。
3、采用教学光盘学习的执(从)业药师,完成学习并经测试合格后,方可到省执业药师协会记分盖章。
注:西安地区以外的学习人员由当地执业药师协会工作站收取《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到省执业药师协会统一记分盖章。
陕西省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址:
http://www.slpedu.com(直接点击可进入)
咨询电话:029―85256280 88559217
联系人:张老师
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地址:
西安市南郊翠华路什字大唐商务大厦A座315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面)。
邮编:71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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