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4小时急诊制”实施一年引发诸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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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3-04 15:37:28
英国政府近几年来一直在改进医疗急诊制度。为了使急诊病人尽快获得救治,政府去年3月规定各医院急诊部门必须在4小时内完成对患者的紧急救护并将患者转移至其他科室。这原本是一片好心,但未料在实施一年之后却引起医院方面怨声载道:不但急诊大夫不堪重负,而且连有些患者也无法获得“完整”治疗。
英国医学协会14日的一份调查报告发现:每4位急诊大夫中就有一人认为,政府的现行急诊制度是导致某些重症病人得不到正常救治的主要原因;有一半的医生认为4个小时的限制过于仓促;超过40%的医生抱怨说,就是这项条令导致许多患者尚未获得应有急救手段就被“支”往其他科室。休 闲 居 编辑
这项调查以英格兰163所医院的急诊科室为调查对象,结果发现大多数医生都认为这项条令“弊大于利”。
大约27%的答卷大夫承认,由于有了4个小时的限制,因此有些大夫不得不对许多重症患者或伤员的急诊处理手段采取“妥协方式”。此外,还有25%的医生承认,在他们所在的急诊科室内,出现过为了达到“4小时目标”而放弃对患者进行急救手术的案例。
由于政府规定从患者踏入急诊室那一刻起一直到患者被转到其他科室或者办完住院手续的时间不能超过4小时,因此,为了缩短急诊患者就诊时间,医院不得不增设医护人员。
事实上,英国急诊制度一直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政府去年得知,英国大多数医院急诊室每天都排着长长的候诊队伍,有些病人甚至通宵排队,之后,政府规定医院急诊科室必须保证94%的候诊患者在4小时内获得相关急救保障,而今年1月,英国政府又将这一比率提升至98%。与此同时,政府也提出相应的奖励制度:满足“4小时急诊制度”的医院可以获得由政府发放的特殊资金。
然而事实是,在全英125所达到这一标准的医院中,只有53%的急诊科室看到了政府的奖励金。部分医院抱怨说,为了达到这项要求,医院不遗余力甚至承受赤字风险地雇佣更多医护人员,但最后,对政府的信任只化作了自己的赔本。
英国医学协会急诊委员会主席唐纳德?麦基奇尼认为,政府不应当设立一个明确的比例。去年10月,大约有一半的医院急诊室都没有达到政府规定的94%的标准,为了达到这一要求,某些医院在尚未完成急救过程时就将患者的名字从急诊电脑的资料库里删除,“这样的标准助长了谎言和虚假的孳生。”
英国急诊医疗联合会主席马丁?沙利博士说,据他的调查,英国急诊科室的工作量比过去增加了9%。沙利认为,这项制度从本质上说的确对患者有利,但操作起来困难太多。
对于英国医学协会的这份报告,英国财政大臣约翰?赫顿表示极其不满。“英国医学协会的调查故意歪曲了英国急诊部门的良好改善。在新制度下接受过治疗的患者告诉我们,现在的急诊科室前所未有的好……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收到任何正式投诉。如果有,我们会立即调查。”
“成绩缘于投资、改革和急诊大夫们的努力,”赫顿说,“对于患者们来说,我们的改革意味着在20位就诊患者中有19人可以在4小时内完成急诊救治。这种改革还将继续,毕竟,英国的急诊科室已经和几年前的名声完全不一样了。”
英国影子内阁的卫生大臣安德鲁?兰斯列则表示支持医学协会的报告。“多少次我们警告政府,这种改革会引起医疗体制的混乱,并且有可能把患者置于险情之中。”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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