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首开先河重病婴儿可以安乐死引发强烈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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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1-05 06:49:50
对病人实施安乐死一直是个特别有争议的话题。虽说有个别国家已将实施安乐死合法化,但对还处在襁褓之中的婴儿实施安乐死还是一个禁区。不过,荷兰即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允许对重病婴儿实施安乐死的国家,而这势必引起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再次关注。
送走亲骨肉实属没办法
荷兰的弗兰克和艾尼塔夫妇2000年8月喜获千金,不过这喜悦没持续多久,就被迎头泼了一盆凉水:他们的女儿查努一生下来就得了一种新陈代谢紊乱的疾病,从而导致她的骨骼发育不正常。医生预计,这个孩子最多能存活两年半。弗兰克夫妇想方设法使这个可怜的孩子活得更快活一些,但今年37岁的艾尼塔在家中对记者说:“我们什么都尝试过了。可是,她仍然一直在哭,每次我用手碰碰她,都会使她更痛苦。”最终,医生们同意对他们的女儿注射吗啡实施安乐死,那时查努只有7个月大。
每年,荷兰至少都有15名婴儿患严重疾病,其中大多数患有脊椎严重变形或因父母染色体变异而导致婴儿患上的其他重病。在征得这些婴儿父母的同意后,医生们对这些婴儿实行了安乐死。但是,其中只有极少数情况会向当地政府报告,因为医生们害怕自己会因“谋杀罪”而受到起诉。
实行安乐死程序须合法
但是,这种情况将有所变化。据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3月5日报道,荷兰将设立一个规范婴儿安乐死行为的专门委员会,并将在未来几周内开始工作。这样一来,荷兰就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允许对重病婴儿实行安乐死的国家。
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当婴儿患有不治之症、正遭受着“无法忍受的痛苦”时,经婴儿父母同意后,并且在和其他医生协商后,才能做出对该婴儿实施安乐死的决定。
是巨大进步还是灾难性决定
据报道,不少荷兰人支持关于允许“婴儿安乐死”的决定,其中不少人希望增加有关行为的透明度。荷兰北部格罗宁根大学医学中心的儿科主任爱德华·费尔哈亨就是一名坚定支持对重病婴儿实施安乐死的医生。费尔哈亨说:“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我们感到非常高兴。”
但是,目前也有不少人反对允许对婴儿实行安乐死。他们担心,婴儿患者根本无法表达自己的愿望,完全是家长和医生在替他们做主,这可能会导致医生和家长滥用这一新的合法手段。(康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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