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才就要多发光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3-09-09 19:26:48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今后可以光明正大地兼职领薪了。
从2005年12月22日起,《银川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行,银川市委组织部、银川市人事局对外明确表示:今后本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保证完成本职工作,不侵害国家和单位技术、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从事“第二职业”,并获取兼职报酬。
人才积压浪费与人才奇缺并存
据统计,目前在银川市事业单位中,只有30%%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岗位充分发挥作用,70%%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岗位只能发挥部分作用或不能发挥作用,学非所用的占19.7%%。而一些非国有部门,如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人才奇缺。从全社会看,人力资源配置不尽合理,未能实现人尽其才。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四川、天津、上海、广州等省市都相继出台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管理办法》。自治区于2001年出台的《关于做好现有人才稳定、培养、使用工作的若干规定》,对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跨单位兼职给予了明确支持。银川市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本《办法》,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领薪。
有“权”的技术人员不可兼职
新《办法》适用于本市事业单位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党政机关和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在其内。依法承担具体行政行为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也不包括在内。此外,各类学校、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兼职活动由其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的规定进行规范。
兼职活动包括:讲学、著作、编辑、翻译、设计、咨询、课题研究等;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经营等;城乡集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科研实体及社会公益事业的领办、联办、租赁、承包等;国家规定的其它科技、管理活动。
本职做不好不能兼职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办法》规定,不得从事兼职活动。一是不能很好地履行公职完成本单位分配任务的;二是担负的工作涉及国家和单位机密,从事兼职活动可能泄露机密的;三是因承担国家和区市重点工程、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或本单位重要任务,兼职可能对工作造成影响的;四是因与兼职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公正办事、公正监督、公正执法等原因,应当回避在该单位兼职的;五是在病假、事假期间的;六是从事粉尘、矽尘、放射性和有毒物质等作业者,兼职从事同类作业超过国家劳动、卫生标准规定工作时间的;七是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