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鼓励医学专业毕业生到社区就业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3-11-13 04:52:26
记者18日从省人事厅获悉,省有关部门日前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社区卫生人才建设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
省级医学院校要成立全科医学/家庭医学系、社区护理学系,并将该类学科纳入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整体规划之中。同时安排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2~4周的毕业实习,为医学院校毕业生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打好基础。护理学本、专科专业教育则要开设社区护理学课程。
2007年启动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工作,鼓励有志于社区卫生服务的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参加为期三年的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培训对象可与培训基地所在的医院签订培养协议,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培训时间可计入工龄。
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2年的医师和护师,经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后,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同时,本科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生进入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并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四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可适当提高待遇。
(转载自“福州新闻网”)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