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急了:80岁了,还要做婚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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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24 17:46:44
东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徐璐最近遇到了一件为难事,80多岁的李大爷和70多岁的魏大妈准备再次组成家庭,相伴余生。他们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徐璐告诉他们,按照有关规定,两位老人需要婚检。李大爷一听就急了:“我80多岁了,又不能生儿育女,就是找个伴儿,还让我去婚检,这不是成心让我难堪吗?”老人说什么也不愿意去。这样的事当然不止这一件,几乎每一对再婚老人来办理登记手续,徐璐和她的同事们都要磨破嘴皮劝老人去婚检。“其实我也知道老人再婚本来就会有点难为情,再让他们和一群年轻人一块儿做婚检,老人们肯定会觉得尴尬,可是国家有明文规定,我不执行就是违法呀。”一说起这事,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也都觉得挺无奈。他们依据的是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的《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前者规定,有条件的地区都要为准备登记结婚的人进行婚前身体检查;后者限定?婚检没有年龄限制,除复婚外,初婚、再婚都要进行婚检。婚姻登记部门在这方面还有过前车之鉴,山东的一位老太太再婚几日,丈夫就因病去世,老太太把当地民政局告上公堂,起诉民政局在办理登记手续时不让自己知情,造成自己刚再婚就守寡。后来经过查证,民政局是根据婚检合格的证明为他们办理的结婚手续,“错”在卫生部门,民政局这才洗清了“冤情”。所以,东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尽管能理解再婚老人们的苦衷,但每次还是要坚持原则。进行婚检是为了对后代、对家庭、对男女双方负责,老年人再婚主要是为了找伴儿,对他们婚检能不能“网开一面”呢?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岳成律师认为,老年人大都有过婚姻史,再婚后也不大可能生育,婚检对他们的意义不大。他建议婚检也不要搞“一刀切”,最好对双方有一个法定最低年龄限制,比如,60岁以上老人应该可以申请免予婚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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