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公司缘何不愿开辟农村医药市场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7-02-07 01:16:16
--“关注福建药品零售市场现状”专题信息(二) 新华社信息福州3月21日电(陈杰 黄喜祖)福建省东山县药监局与卫生局不久前邀请该县医药公司、镇卫生院、村街卫生所(室)、个体医务人员、药店负责人代表参加座谈会。座谈会上,众多医药从业人员提出了一个话题:农村医药市场前景非常可观,可是医药公司对开发这个市场却并不热心,倒是药贩子和无证行医者在拼命“瓜分”这块“奶酪”。 是无利可图,还是市场开拓无方?铜陵镇“杏春堂”药店经理孙桂培认为,医药公司要占领农村医药市场,首先要解决的是机制、经营策略等问题。不少农村药品经营者认为,价格是开拓农村市场的关键。 但是,医药公司表示,把生意做到农村柜台上,有难处。 东山县医药公司铜陵批发部负责人林炳雄说,县医药公司所有采购的药品(包括医疗器械),都必须向有批发经营权的医药二级站购进;作为一般纳税人,假如县公司向医药二级批发站采购1元的药品,按利润加两点算,批发给医院或个体药店时,就成了1.2元,这0.2元就要按17%的比率缴纳增值税。而个体药店向二级医药站采购1元的同种药品,因可以马上进入零售环节,并且医药二级站可以不开增值税发票(因个体药店是包税制,可以省掉增值税部分)。这样一来,就出现了县医药公司的药品批发价比个体药店零售价还要高的“怪现象”。 东山县医药公司经理姚顺平认为,要开拓农村医药市场,首先必须规范市场,要下决心打击无证药贩,对个体药店偷逃税现象进行查处,达到医药市场的优化、有序。不然,就会使县级药品批发部门失去价格优势,无法参与农村医药市场竞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