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对农村药店实行公开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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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08 03:14:08
江西省赣州市药品监管局在申请新办农村零售药店中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竞标,收到良好效果。目前,该市第一批公开竞标申办农村药店的审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在审批工作中,该局做到“五公开”:新办药店的数量公开,新办药店的条件公开,评审程序公开,评审标准公开,评审结果公开。通过“五公开”,使农村新办零售药店的审批置于社会公众、管理相对人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之下,确保了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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